- 索 引 号:QZ02124-0100-2025-00002
- 发布机构:丰泽区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8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施行以来,推动了全区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有力支持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群众需求,持续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根据上级部署安排和区信访联席会议工作要求,结合《丰泽区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区信访联席办关于《开展信访法治化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丰信联办〔2025〕5号)的安排,定于今年5月开展《条例》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持续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全面提升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宣传重点
深入挖掘报道《条例》实施三年以来,各街道和部门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经验、涌现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解读《条例》内容,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常态长效,大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持续深入推进全区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
三、时间安排
2025年5月,为期一个月。
四、工作安排
(一)设置载体,营造氛围。征订《条例》单行本,制作宣传折页、宣传标语、宣传图片、宣传展板、微视频、宣传品等。在法治文化广场、公共活动场所、交通要道、公共交通工具等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图片,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有奖问答、征文、文娱活动等。
(二)集中宣传,以“日”带面。各街道和职能部门要突出“宣传日”的时间,于5月中、下旬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条例》宣传活动。实施三周年宣传日活动的照片、活动情况于5月30日前报送区信访联席办(区信访局),电子档通过内网OA系统发至区信访局,联系人:小王,电话:22506388。
(三)形式多样,突出实用 。全区信访系统将《条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党课学习、普法宣传等重要学习内容,与学习、理解、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紧密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要加强培训提高实操能力和水平,通过本级组织业务培训、参加上级信访部门视频业务培训等,结合下基层督查调研广泛开展《条例》宣讲宣传,推动《条例》进党校进课堂、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
(四)媒体宣传,提升效能。依托新闻媒体、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结合《条例》实施三周年进行综述报道,结合座谈交流会召开、专项检查等进行重点报道;策划各类宣传活动,在“看丰泽”微信公众号推出专题专栏,以全媒体方式、大众化语言、艺术化形式,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掀起学《条例》、用《条例》热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条例》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实施“深学争忧、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深入实施“5610”行动,精心策划、周密组织、认真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开展《条例》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作为开展《丰泽区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区信访联席办关于《开展信访法治化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活动的内容一起布置、一并落实、一同总结。充分调动新技术新应用,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宣传广度和深度,确保扎实完成各项学习宣传任务。
(三)增强宣传实效。各街道、职能部门要结合地域、民俗文化、工作职能等特色资源,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条例》宣传向信访问题较为突出的社区和职能领域、管理服务对象延伸,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推动《条例》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及时总结提升。各街道和区直职能部门(见附件1)要及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的开展,不断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收集活动情况,并报送以下内容:1.宣传活动情况数据表 (详见附件2)应于5月30日前书面盖章报送区信访局综合股。2.实施三周年“宣传日”活动的照片(2-3张)、活动情况(300字左右)的电子档通过内网OA系统发至区信访局。联系人:小王,电话22506388。
附件:《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情况表
丰泽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1
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暨组织“宣传日”活动的区直职能部门名单
区委宣传部、政法委、党校,区法院,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退役军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工会、妇联
附件2
《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情况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2025年 月 日
活动内容 数量
专题辅导 场 人次
《条例》进党校 场 人次
《条例》进课堂 场 人次
《条例》进乡村 场 人次
《条例》进社区 场 人次
《条例》进企业 场 人次
《条例》进单位 场 人次
组织书面测试 场 人次
组织知识竞赛 场 人次
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发布信息 条
发放《条例》宣传材料 份
接受群众咨询 人次
特色、亮点工作介绍(比如,拍摄短视频,制作宣传漫画,开设宣传专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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