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301-0100-2022-00017
- 备注/文号:泉丰应急〔2022〕44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6
泉州市丰泽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
夏季高温天气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泉丰应急〔2022〕44号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近日,市气象台接连发布高温黄色、橙色预警,预计市辖区局部镇街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高温天气仍将持续一段时间。夏季高温酷暑天气增多,同时也是生产作业高峰期,企业和家庭用电量普遍增大,容易产生电气线路老化故障、电动自行车自燃、用电设备过热、个人疲劳违规作业、危险化学品挥发爆炸等隐患问题,为做好夏季高温酷暑安全生产及火灾风险防范工作,严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天气及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夏季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的特殊性,扎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因高温、雷电、暴雨、台风、洪涝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检查清单”,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开展对消防安全、防雷防静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罐、仓库、露天存放化学品以及检维修作业现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逐条逐项进行梳理、说明,并记录自查情况,形成对应的“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
三、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一是做好员工的防暑降温工作和职工的劳动防护,严禁因天气炎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二是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装置和设施的监控,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三是要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设备带病运行;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等,严禁在经营场所内给电动车充电;四是减少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降温和防暴晒工作;五是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六是临山(坡)、临水等易受洪水、泥石流及土石塌方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四、完善预案,确保突发情况信息畅通。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齐配强应急救援人员以及物资、器材,增强应急救援的实效性,加强日常演练,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对存在可能出现灾害的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贮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自然灾害发生时紧急转移处置危险化学品物料,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灾害。强化值班制度,保证信息及时、畅通、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事故,真正做到有序、有力、有效施救。
泉州市丰泽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 26 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