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301-0100-2025-00040
    • 备注/文号:泉丰应急撤罚决〔202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3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间:2025-12-26 17:20

      当事人:庞*超,身份证:3729**********2177,地址:厦门市长乐路3号中桐广场A栋1**5室。

      经本机关复查,2025年9月16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泉丰应急罚〔2025〕执调4号)存在案件程序问题。

      综上,本机关决定如下:

      撤销本单位于2025年9月16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泉丰应急罚〔2025〕执调4号),本案将重新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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