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9-01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泉丰政建〔2026〕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02
新旧普贤路交叉口快捷化及道路提升工程被征收人:
因新旧普贤路交叉口快捷化及道路提升工程建设需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2026年1月23日作出《关于新旧普贤路交叉口快捷化及道路提升工程房屋征收决定》(泉丰政综〔2026〕11号),同日发布《关于新旧普贤路交叉口快捷化及道路提升工程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泉丰政综〔2026〕12号)。为顺利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依法、公平、公正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十七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协商选定分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被征收人在2026年2月9日前,从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公布的《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会员名单》中,自行集体协商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将选定的结果书面提交房屋征收部门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清源街道办事处,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若逾期未能选定或逾期未书面提交选定结果,则由房屋征收部门于2026年2月9日上午9:00在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通过公开抽取的方式随机选定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征收范围内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特此通告。
清源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799173
联系地址:丰泽区人民政府清源街道办事处
附件:《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会员名单》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