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0-0100-2021-00025
    • 备注/文号:泉鲤丰资联〔202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2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省中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02 15:55

    泉鲤丰资联20211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福建省中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增设电梯违规行为的通报

     

    福建省中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近期,鲤城区、丰泽区自然资源局接到多名中心市区群众举报,反映你司在承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过程中,接受业主委托办理行政许可时存在提交冒用业主签名的申请书,提交的设计方案图纸标注相关尺寸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等行为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你司在承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并受业主委托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存在提交冒用业主签名的申请书,提交的设计方案图纸标注相关尺寸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等行为,其中西湖邮电小区81梯、大淮村电业局住宅区61梯、大淮村电业局住宅区73梯、盛荣苑二期9#B3梯,提交的申请表中冒用业主签名;三远花园34梯,提交的设计方案图纸存在标注相关尺寸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现有关政府单位已收到多名业主通过信访、行政复议等途径对前述内容进行举报与申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鲤城区、丰泽区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有关规定,现将前述情况通报你司:

    请你司立即对西湖邮电小区81梯、大淮村电业局住宅区61梯、大淮村电业局住宅区73梯、盛荣苑二期9#B3梯、三远花园34梯等增设电梯项目进行整改,并校正前述申请书冒用业主签名、提交不符合实际的设计文件等情形。

    同时,你司应立即对在鲤城区和丰泽区范围内承揽的增设电梯项目进行自查自纠,鲤城区、丰泽区自然资源局将对你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完成之前不得承揽新的增设电梯业务。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

             20219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