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3-0100-2024-00014
- 备注/文号:泉丰北函〔2024〕21号
- 发布机构:北峰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2
丰泽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加强投入使用未移交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建议》(第1060号)收悉。我单位的答复如下:
一、市政设施基础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造成相关的责任单位互相推卸责任,间接影响整治效率。(例如:主干道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本属于市政部门维护范围内,时常出现推诿现象,最后由属地负责整改。)
二、落实市政道路维护和管理责任。对于已超过移交期限但未移交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相关部门应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安排移交,使道路管养工作有条有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及时、有效予以解决。
三、属地管养的道路应纳入财政专项预算。道路属地管养工作不是一朝一夕,没有专项补助,长期下来属地财政负担沉重。为更好、有效的开展属地道路管养维护工作,建议为属地提供资金保障。
分管领导:蔡秋生
经办人员:林东水
联系电话:15959150009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北峰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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