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2-0100-2020-00005
    • 备注/文号:泉丰城办〔2020〕23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7
    关于印发2020城东街道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27 11:06
      

     

     

    泉丰城202023

     

    关于印发2020城东街道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近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福建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2020年)》《泉州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2020年)》精神、《丰泽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2020年)》,结合我街道实际,组织制定了城东街道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泽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2020320日

     

    抄送区农业农村水和水利局,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

            区畜医站

      丰泽区城东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0320日印发

    2020城东街道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街道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压实防控责任,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坚决落实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及早部署、科学安排、严防死守,特别要严防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为指导各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做好2020年度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决策部署和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各项要求,努力克服不利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街道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坚决防止重大动物疫情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叠加,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强有力支持。

    具体目标:有力有效防控非洲猪瘟,严防发生新的疫情。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应免尽免”,进一步提升免疫质量,有效发挥免疫屏障作用。完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各相关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协助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配合市动物疫控中心开展动物疫病病原学检测,基本实现街道全覆盖,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不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一是落实落细现行有效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重点场所消毒灭源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督促指导清洗消毒措施落地见效,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持续做好辖区内餐饮单位餐厨垃圾的监管,督促其落实好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的闭环管理制度,避免流向养猪场,成为非洲猪瘟防控的安全隐患。二是落实省上关于中南区联防联控工作的部署。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统筹协调2020年中南区动物疫病防控、生猪产品调运监管等防控策略。

    (二)扎实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各相关社区要及制定本辖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好散养畜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春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于4月底前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应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加强疫苗供应管理,强化技术培训和监督指导,提升免疫质量,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其中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各相关社区要配合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适时进行免疫工作情况调查和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及时进行加强免疫,筑牢免疫保护屏障。

    (三)不断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及时制定实施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年度计划,紧盯动物流感、口蹄疫、家畜布鲁氏菌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重点疫病,畜禽养殖、交易、屠宰、外省调入等重点环节,曾检出阳性、水网密集、野鸟栖息等重点区域,切实增加监测数量,加大监测频次,对活禽经营市场实行监测全覆盖。强化监测结果分析和应用,为制定或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疫情预警。

    (四)加强动物卫生监管一是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准调证明等制度,推进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完善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探索推进监管新手段,精心组织参加全市动物检疫检验员技能竞赛。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督促活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严格落实按时清洗消毒、定期休市、过夜零存栏等措施。二是严格执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入闽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管理的联合通告》(201915号),做好入闽动物产品指定通道管理制度的宣传,引导管理相对人遵守指定通道制度,同时要加强落地监管,严防省外疫情传入。

    (五)充分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动物防疫应急队伍,强化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应急处置水平。二是按照“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以及《福建省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强制免疫疫苗、兽用消毒剂、消毒器械、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三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认真落实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专人负责重大动物疫情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反馈工作。加强对举报核查相关记录档案的管理,对于疫情举报的相关记录和资料、核查过程中的核查记录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档”。经核查确认为动物疫情或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处置和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政府负总责,社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充分发挥社区应急指挥机构作用,强化街道各部门协助配合,加强动物防疫全链条监管。积极推动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列入当地政府年度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将防控形势新变化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向街道办事处报告,推动逐级压实防控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加强对防控工作指导。

    (二)加强经费保障。积极协调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将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应急处置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用好用足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和省、市、区级财政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切实解决动物防疫工作实际困难。

    (三)加强机构保障。积极配合《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调研起草工作。要尽力争取有利政策,稳定畜牧兽医机构和队伍,配齐配强畜牧兽医人员和动物防疫人员。

    (四)加强人员防护。强化宣传培训,督促动物防疫人员增强自身防护意识,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健康防护指导手册》要求,以及区防控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并指导畜禽养殖、运输、交易等环节从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规范免疫、监测等操作行为。鼓励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工作岗位特点,建立动物防疫人员体温测量、呼吸系统症状检测等常态化监测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动物防疫人员健康安全。

    (五)加强绩效管理。在春秋防集中免疫结束时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底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推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核心工作和关键措施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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