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2-0100-2022-00003
    • 备注/文号:泉丰城办〔2022〕48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6
    关于印发城东街道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6-06 16:09
      

     

    泉丰城办〔202248

     

    关于印发城东街道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海漂垃圾综合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根据《福建省2022年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闽环发20224号)和《泉州市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泉政办202111号)、《泉州市2022年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泉环委办202212号),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沿海区域进一步健全完善“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机制,着力提升海上环卫队伍专业化、现代化、规范化水平,实现海漂垃圾治理常态化、动态化、网格化。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平均分布密度保持在300m/km以下;海岸带环境卫生平均考评成绩保持在90分以上;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群众满意度达85%(含)以上。

    二、主要任务

    加强重点领域源头管控。结合城东辖区实际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海漂垃圾分布及来源,持续加强重点岸段重点领域源头管控力度。街道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和督促指导。

    健全完善海上环卫机制。2021年初步建成的海上环卫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海上环卫队伍建设管理,科学合理配备充足环卫工人和设备,完善环卫船舶靠泊点、海漂垃圾临时堆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队伍日常管理,不断提升海上环卫队伍专业化、现代化、规范化水平。同时,要完善海陆环卫街接机制,参照陆域垃圾治理模式,规范处置打捞上岸的海漂垃圾,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持续推动社会共治共享。借助微信等新媒介,加强海漂垃圾治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依托“12345”便民服务平台,畅通海漂垃圾治理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学习借鉴石狮市祥芝镇美丽海岸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净滩”和“船舶垃圾不落海”行动经验,发挥渔业、环保等社团组织以及志愿者作用,推动社会共治共享。结合“6.5”环境日、“6.8”海洋日等主题纪念活动,组织开展净滩(海)志愿公益活动不少于1场次;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不少于1次。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街道海漂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地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等。

    加强资金保障。要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加大海漂垃圾治理资金投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强化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省、市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时分解落实专项资金,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加强考核考评。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列入街道2022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海漂垃圾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及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处理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及各级海漂垃圾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相应工作考核考评机制,把工作压实到沿海各社区。全力保障海漂垃圾综合治理项目取得实效。

     

     

     

                      丰泽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6日

     

     

    丰泽区城东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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