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500-2020-00102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0〕135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25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增6部国标专用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批复
    时间:2020-11-26 15:21

     

     区教育局: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关于申请批准泉州山水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新增6部国标专用校车使用许可的请示》(泉丰教〔2020130号)收悉。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局提出的泉州山水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C34205、闽C34878、闽C98133、闽C19364、C97185、C976806部国标专用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限从20201125日至20251124日),及其包含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请你局加强对泉州山水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的监管,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并协同区住建局、丰泽交警大队等部门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此复。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0112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