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500-2020-00103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0〕134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25
区教育局: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关于批准泉州山水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变更校车使用许可的请示》(泉丰教〔2020〕129号)收悉。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局提出的泉州山水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车牌号分别为闽C53539、闽C16573和闽C53598的3部国标专用校车变更驾驶员使用许可申请。
请你局加强对泉州山水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的监管,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并会同区住建局、丰泽交警大队等部门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此复。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