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500-2023-00096
    • 备注/文号:泉丰政办综〔2023〕20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4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泽区提升学校安全十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25 15:35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区属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丰泽区提升学校安全十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丰泽区提升学校安全十个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学校安全领域突出问题,防止和杜绝校园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二个月的提升学校安全十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为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提升学校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威胁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风险隐患,按照“突出重点、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多方参与、职责清晰、措施具体、综合施治”的工作思路,集中用二个月的时间进行专项整治,实现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对象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做到“两个全覆盖”。一是行动对象全覆盖,范围包括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二是隐患排查全覆盖,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行动内容

      (一)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活动

      制定《丰泽区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方案》,召开安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活动业务培训暨现场会。强化“一校一策”,各校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健全三张清单(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学校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全覆盖自检,形成安全监管闭环。推行“四色风险”动态监管(将辨识出的风险点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4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强化“5S”现场管理(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完善“六有”警示标识(按照区域地上有标线、设备有铭牌、岗位有警示、作业有指令、人车分流有指向、重要阀门或开关有挂牌的“六有”模式),整体推进学校标准化全面提质增效,打造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2.0版本。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区应急局

      (二)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整治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和《泉州市“黑校车”常态化整治工作方案》,完善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发挥与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校车常态化整治工作。落实学生出行方式排查及交通违法线索反馈制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警示大教育活动,加大交通安全管理及宣传教育力度,坚决防范遏制涉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丰泽交警大队

      (三)开展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

      各校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紧盯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高层建筑等师生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校内切割、焊接、防水施工等明火作业程序,紧抓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全面梳理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和隐患,彻底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可委托第三方机构、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严厉整治学生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和违规停放充电等危险行为。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区应急局、丰泽消防救援大队

      (四)开展食品安全管理行动

      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区教育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开学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联合区教育集团落实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提升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进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0%。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配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学校加大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倡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丰泽教育集团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活动,通过与师生签订责任书、事故警示教育、违纪情况通报、校园温馨提示等方式,宣导提高师生戴盔率。联合交警部门针对学校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学生和车流混杂问题,采用时段限行、加派警力、秩序劝导等形式,一校一策解决问题。中学、职校着重摸排学生无证骑行电动车、超标电动车、无牌电动车的情况,并及时告知家长,家校联动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劝导工作。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丰泽交警大队

      (六)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利用短信、微信群每周分别向学校、家长发送“安全提醒”,让学校切实落实好每周五最后一节课下课前五分钟学生安全教育,让广大家长切实提高监护意识、履行监护责任。利用网络平台举办学生安全教育直播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参与互动,提升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

      (七)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联合区未保办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落实学生欺凌事件强制报告制度,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开展欺凌重点人群、重点地段大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及时疏导化解,畅通举报和求助渠道,充分发挥班级安全委员的哨岗作用,设立学生欺凌举报和咨询平台。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进班级活动,开设法治课堂,进行防范校园欺凌宣传教育。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

      (八)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天气升温,防溺水工作亟须重视加强。各校结合实际,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标语)、家校交流群等载体,反复开展防溺水“六不准”宣传,把防溺水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最重要一课”。抓住防溺水“重点人群、重点水域、重点时段”三个关键环节,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厘清学校教育管理职责,认真签订告知责任书,夯实家长安全监护责任,加强防溺水教育管理,织密溺水防控网络,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各街道办事处

      (九)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各中小学校按不低于1:1000的师生比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学生数不足1000人的学校(校区)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各中小学校成立关爱心理健康服务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全面调查摸排工作,持续做好学生心理调适、全面开展心理筛查、有效提供心理辅导;进一步规范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分析心理筛查结果,根据摸排结果分类建立详实的师生心理档案台账,精准掌握每位师生心理健康信息,建立“班级、年段、学校”三级预警体系;对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师生实行“一人一档”,按照问题类型分类规范管理,科学制定心理辅导对策,实时追踪更新;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动员家长将其转介到专业的医疗机构或心理援助机构进行干预或治疗。强化医教结合,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的校园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机制,畅通学校与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各中小学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班团队会主渠道作用,落实中小学班级每两周不少于1节心理课的课时要求,其中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班团队会,课时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要求建设标准化心理咨询室,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十)开展教师违规办托管班整治

      根据《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与每一位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各校成立调查组查处教师违规办托管班或接受家长委托看管孩子行为。区教育局通过多途径收集教师违规办托管班或接受家长委托看管孩子行为的线索,对收集到的线索,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掌握相关违规行为事实,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抓师德师风工作不力的学校领导进行相应的惩戒。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区纪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区国投集团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2023年5月25日前)。要对照十个方面重点内容全面开展排查,建立完善“三张清单”(即:风险隐患问题清单、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实行边查边改。

      (二)集中整改(2023年6月15日前)。要加强对提升专项行动的调度,推动专项行动工作的深入开展,督促问题较多、工作滞后的学校加快整改进度,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2023年6月30日)。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分析共性和突出问题,善于总结经验,强化区域协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让学校安全工作从规范化向精细化推进,提高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提升学校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研究提升学校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具体措施,扎实开展提升专项行动。

      (二)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积极分析隐患背后所隐藏的根源问题,既要消除隐患,排除风险,又要找到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根除病源。对现有的工作制度、机制进行修订,确保管用、可操作、能够发挥作用。对排查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

      (三)深入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区教育局将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各学校对提升学校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部署不力、推进迟缓、隐患排查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约谈。

      请各学校于5月25日前报送问题隐患“四个清单”;6月30日前报送学校安全十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饶珊珊,联系电话:0595-22508002。

      邮箱:fzjyxxaqgzg@163.com。

      附件:问题隐患“四个清单”

      附件

      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排查清单

      隐患清单

      整改清单

      责任清单

      隐患数量

      问题隐患

      隐患类别

      整改措施

      销号情况

      制度措施

      整改责任

      备注

      (一般/重大)

      (已整改/正在整改)

      整改时限

      X月X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排查清单填检查的时间和生产经营单位名称;2.整改责任填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名称。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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