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1200-2014-00062
    • 备注/文号:泉丰政办综〔2014〕90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7-22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4-07-22 00:00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是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基础,对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我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闽政〔2012〕60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3〕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认清面临形势 

      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近年来,我区结合区情实际,坚持动物疫病防治和禽畜禁养工作两手抓,通过不懈努力,我区动物疫病防治和禽畜禁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现阶段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区动物疫病的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外来病、新发病形势日趋复杂。从省内外疫情发生特点来看,禽流感、口蹄疫等病原污染面广,猪瘟、新城疫等疫病临床表现非典型化,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多病原混合感染情况普遍,重大动物疫病感染率仍然较高。从我区现实情况看,我区作为泉州中心市区的核心区,虽已经全面实施全区全境禽畜禁养,但在城郊结合区域、偏远地方仍然存在零星散养畜禽。从我区防控技术力量看,目前全区防控队伍力量较为薄弱,科技支撑能力不强,防控技术薄弱。从畜禽需求量看,目前我区畜禽及其产品基本上要依靠外调,活畜禽长途调运频繁,在丰富居民菜篮子的同时,也容易传入各种动物疫病。从居民消费方式看,目前我区居民传统消费方式短期内难以改变,市场准入机制不健全,病死动物及废弃物处理不够规范,动物疫病防治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明确防治原则 

        到2020年,我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和机构队伍更加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更加有效,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形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

        在持续抓好禽畜禁养工作的同时,坚持做到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7种优先防治动物疫病(详见附件1)达到规划设定的考核标准。

        家禽、牛、羊发病率分别下降到6%、4%、3%以下,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

        牛海绵状脑病等11种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详见附件1)传入和扩散风险有效降低,防范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三、制定防治策略 

      根据我区实际,统筹协调动物疫病防治、禽畜禁养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积极探索动物疫病防治模式,着力破解制约动物疫病防治的关键性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实施计划防治、健康促进和风险防范策略,努力实现重点疫病从有效控制到净化消灭。 

      (一)实施重点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计划防治策略。有计划地控制、净化、消灭对养殖业和公共卫生安全危害大的重点病种,推进重点病种从免疫临床发病向免疫临床无病例过渡,逐步清除动物机体和环境中存在的病原,为实现免疫无疫和非免疫无疫奠定基础。基于疫病流行的动态变化,科学选择防治技术路线。严格执行国家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病种相关规定,完善动物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检疫监管等措施。 

      (二)实施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策略。加强部门合作,严把入境动物疫病检查关卡,健全疫情监测制度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入市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评估、检疫准入、可追溯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强外来动物疫病监视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外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准调证明、检疫消毒、查证验物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出入等制度,加强联防联控,强化技术和物资储备。 

      四、突出防治重点 

    根据动物疫病发生与防治重点,在全面掌握我区动物疫病流行态势、分布规律的基础上,强化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有效防范重点外来动物疫病。区农林水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病种防治计划或疫病净化的指导意见,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

       (一)控制重点动物疫病。开展严密的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提高疫情预警、防疫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改进动物养殖方式,净化养殖环境,提高动物饲养、屠宰等场所防疫能力。完善检疫监管措施,提高活畜禽市场准入健康标准,提升检疫监管质量水平,降低动物及其产品长距离调运传播疫情的风险。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强制扑杀政策,建立扑杀动物补贴评估制度。完善强制免疫政策,明确免疫责任主体,逐步建立强制免疫退出机制。 

    (二)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注重源头管理和综合防治,严格执行人畜共患病强制扑杀政策,完善扑杀动物补贴评估制度,强化易感人群宣传教育等干预措施,加强动物防疫从业人员职业保护,提高人畜共患病防治水平,降低疫情发生风险。对布鲁氏菌病,采取牲畜定期监测和强制扑杀相结合的政策,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和无害化处理措施。对奶牛结核病,采取监测、检疫扑杀、风险评估、移动控制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强化奶牛健康管理。对狂犬病,要综合防治,对登记的犬只实施全面免疫,扑杀病犬和流浪犬。

      (三)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强化跨部门协作机制,健全外来动物疫病检疫制度、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评估制度,强化入境检疫,提高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能力。要加强境外流行、尚未传入的重点动物疫病防范。加强野生动物传播外来动物疫病的风险监测。实施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宣传培训计划,提高外来动物疫病发现、识别和报告能力。配合国家和省、市做好牛海绵状脑病、痒病、小反刍兽疫等外来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五、强化保障落实

        (一)强化动物疫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本辖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建立目标责任制,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做好规划和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在人员配置、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技术指导、依法管理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省、市、区规划顺利实施。 

        区农林水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实施省市规划和本区实施意见所需的具体措施、经费计划、防疫物资供应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监督实施免疫接种、疫病监测、检疫检验,指导隔离、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措施的实施,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区发改局要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立项建设。区财政局要根据相关规定加强财政投入和经费管理。区卫生局要加强人畜共患病人间疫情防治工作,及时通报疫情和防治工作进展。区公安分局要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协助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强制扑杀和疫区封锁工作。区交通局要优先安排紧急调用防疫物资的运输。区经贸局要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冷鲜肉加工运输和屠宰冷藏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建设鲜肉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冷链设施。区工商局要加强活禽及禽类产品集中交易的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区城市行政执法局要落实全区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等相关规定,并加强对市场外活禽经营交易的监管。 

        (二)强化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要将动物疫病防治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完善疫病处置扑杀补贴机制,将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管理、执法监管等工作所需经费,强制扑杀销毁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与相关物品、养殖或屠宰环节病死动物或强制免疫应激反应死亡动物及其无害化处理所需的各种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和财政补贴范围,并逐步增加经费投入。完善社区动物防疫员防疫工作补贴政策,增加基层动物防疫专项经费投入。积极运用财政、金融、保险、税收等政策手段,引导、支持工商资本投入动物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将重点动物疫病纳入畜牧业保险范围。 

      (三)强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手段和设施设备,加快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依托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提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兽药监察和残留监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支撑等基础设施。加强冷链设施建设,健全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防疫物资,配备应急交通通讯和疫情处置设施设备。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四)强化体系建设。加强各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7〕348号),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推进街道或跨街道一级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建设。

     

    附件:1.优先防治和重点防范的动物疫病

          2.重点动物疫病防治考核标准

          3.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考核标准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1日       

     

     

     

     

     

     

     

     

     

     

     

     

     

     

     

    附件1 

    优先防治和重点防范的动物疫病

     

    类 别

    疫   病

    优先防治的动物疫病(7种)

    一类动物疫病(3种):口蹄疫(O型)、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
        二类动物疫病(4种):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狂犬病、鸭瘟。

    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11种)

    一类动物疫病(6种):牛海绵状脑病、痒病、小反刍兽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口蹄疫(A型、亚洲I型、C型、SAT1型、SAT2型、SAT3型)、H7亚型禽流感。

    二类动物疫病(1种):包虫病。

    未纳入病种分类名录、但传入风险增加的动物疫病(4种):水泡性口炎、尼帕病、西尼罗河热、裂谷热。

     

     

     

     

     

     

     

     

    附件2 

    重点动物疫病防治考核标准

     

    疫   病

    到2015年

    到2020年

    口蹄疫(O型)

    全区达到控制标准

    全区维持控制标准

    高致病性禽流感

    全区达到控制标准

    全区维持控制标准

    新城疫、鸭瘟

    全区达到控制标准

    全区维持控制标准

     

     

     

     

     

     

     

     

     

     

     

     

     

     

     

    附件3 

    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考核标准

     

    疫  病

    到2015年

    到2020年

    布鲁氏菌病

    全区达到净化标准

    全区维持净化标准

    奶牛结核病

    全区达到净化标准

    全区维持净化标准

    狂犬病

    全区达到控制标准

    全区维持控制标准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