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600-2022-00023
    • 备注/文号:泉丰政办综〔2022〕7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6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2-02-17 09:06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丰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丰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开启美丽丰泽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明确建设美丽丰泽的奋斗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坚持生态兴城,建设宜居生态绿城

      第一节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第二节 打造清朗协调有序靓丽的城市公共空间

      第三节 推进生态连绵带建设

      第四章 加快绿色发展转型,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强化空间管控

      第二节 优化产业结构

      第三节 优化能源结构

      第四节 优化运输结构

      第五章 坚持控排降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第一节 推动落实碳达峰行动

      第二节 推动重点行业实施达峰行动

      第三节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第四节 加强生态系统碳汇

      第五节 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第六章 强化协同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一节 持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第二节 推进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

      第三节 推进面源污染精细管控

      第四节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第七章 坚持“三水”统筹,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着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第二节 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整治

      第三节 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

      第四节 加强水资源利用管理

      第五节 持续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第八章 加强陆海统筹,打造水清滩净美丽海湾

      第一节 推进陆海污染协同治理

      第二节 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第三节 推进海湾综合治理

      第四节 完善陆海统筹治理制度

      第九章 源头防控,强化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安全

      第一节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监测体系

      第二节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

      第三节 推进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第四节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第十章 强化全程管控,践行无废理念

      第一节 推进固废源头减量化

      第二节 加强固废分类收集管理

      第三节 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四节 健全固废全过程监管体系

      第十一章 强化风险防控,牢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第三节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

      第十二章 创新机制体制,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健全党委政府责任体系

      第二节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第三节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参与体系

      第四节 健全环境治理法制体系

      第五节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第六节 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第十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政治统领

      第二节 加强组织实施

      第三节 注重分工协作

      第四节 完善投入机制

      第五节 打造环保铁军

      第六节 开展实施评估

      丰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福建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持之以恒实施生态省战略,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谱写生态福建美丽福建建设新篇章的五年;是丰泽全力打造具有全省影响力的海丝文化中心,推进“产业高端化、功能完善化、环境生态化、生活品质化”的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的五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五年。

      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践行地。早在2000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极具前瞻性地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战略构想,为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最为坚实的基础。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福建考察指导,他殷切嘱托“绿色是福建一张亮丽名片,要接续努力,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丰泽将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成效,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保护和发展,实现发展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变革,当好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主力军。

      为全面推进丰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好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面树立绿色发展导向,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向绿色低碳转变,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海丝文化中心、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美丽丰泽,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丰泽篇章,并充分衔接泉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限:2021—2025年。基准年:2020年。

      第一章 开启美丽丰泽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丰泽区委、区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突出“生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并不断提升,《泉州市丰泽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实施成效显著,主要目标任务均顺利完成(详见表1),走出了一条生态“高颜值”、发展“高素质”的路子,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美丽丰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丰泽区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北水厂饮用水水源地Ⅲ类水质达标率100%,蟳埔断面水质平均达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2020年,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良好,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7.3%,未出现重污染天气,六项空气主要污染物指标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其中PM2.5从2015年的29μg/m3降到21μg/m3,PM10从2015年的57μg/m3降到38μg/m3。无因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超标事件,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制定《泉州市丰泽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任务和具体措施。蓝天保卫战方面,印发《丰泽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计划》《泉州市丰泽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VOCs废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丰泽区2019年大气污染精准治理项目实施计划》等相关文件,扎实开展VOCs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包装印刷、表面涂装及特色行业等涉VOCs排放企业的专项整治,“十三五”期间共完成涉VOCs企业治理87家,对辖区内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工业集聚区和监测点位周边开展VOCs走航监测合计16天次,进一步了解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分布情况。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淘汰黄标车3150辆,受理补贴申请件数1715件,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共1653辆,共发放补贴约1000万元。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丰泽辖区内企业已经全部淘汰现有高污染燃料,实施了以天然气、电、轻质柴油及生物质成型颗粒等为燃料的清洁能源替代。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空气质量会商、污染天气预警,联合区直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控百日攻坚行动、“一路两街”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行动、大气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碧水保卫战方面,制定《2016年丰泽区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泉州市丰泽区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完成我区35个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持续强化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丰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共完成7座桥梁补建防撞护栏,4座路桥建设路面导流渠及事故应急池,29座路桥补充设置交通警示牌,5座路桥补充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和宣传牌,5座路桥设置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标志。按照市第二轮流域水质提升“碧水清源”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源头管控、综合施策”和“一河一策”,完成东干渠腾王阁截污改造工程等4个截污项目和中心市区内沟河丰泽区区管道路配套管网修复工程(二期),提升内沟河水质,实现流域水质有效提升和管控。制定《丰泽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试行)》,聘请第三方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查、测、溯相关工作,目前,我区入海排污口查、测、溯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排查102个排污口,正按上级要求筹划组织整改工作。净土保卫战方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严防“毒地”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完成通用树脂地块调查评估并通过专家评审,移出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完成新前垃圾填埋场清挖和土壤环境调查;污染地块东海泰禾b3地块已完成修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确定我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与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泉州市丰泽区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督促企业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强化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提升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全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得到妥善管理。

      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力推进。丰泽区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区领导挂钩督办、信访件验收销号、销号回访等机制,召开专题推进会、现场检查调研等,强力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根据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泉州市丰泽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按调度要求每月收集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区环委办综合协调、多部门联动、定期调度的模式攻坚推进重难点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推动完成第一轮中央督察反馈丰泽区个性问题(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海水养殖清退)整改销号。督察组交办丰泽区66件信访件,已全部销号,销号率100%。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建设“网格化管理”机制。积极落实《丰泽区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辖区每个街道设立环保站并安排环保员,严格按照二级网格职责,指导街道社区三、四级网格使用网格化app,对辖区开展相关工作,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勤查重罚、错时执法、联合执法等一系列环境监管手段和措施,积极开展各类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牵头职能和打击破坏环境犯罪主力军作用,广辟线索来源,协调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作配合,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取得实效。十三五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3起。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泉州市丰泽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制订了环境质量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生态文明建设三大类,共计12项指标。通过“十三五”期间的建设,截止2020年,丰泽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等12个指标全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达标率为100%。

      表1  丰泽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型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

      2020

      目标值

      2020

      实际值

      完成

      情况

      指标

      属性

      环境质量指标

      1

      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

      100

      100

      100

      完成

      预期性

      2

      主要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100

      100

      100

      完成

      约束性

      3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消除

      消除

      完成

      约束性

      4

      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

      95.3

      ≥95

      97.3

      完成

      约束性

      5

      城市细颗粒物(PM2.5均浓度(μg/m3

      35

      35

      21

      完成

      约束性

      污染控制指标

      6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 (吨/年)

      化学需氧量

      357.11

      342.11

      21.782

      完成

      约束性

      氨氮

      34.02

      33.02

      0.488

      完成

      7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二氧化硫

      499.18

      284.18

      0.304

      完成

      氮氧化物

      128.52

      78.52

      9.843

      完成

      8

      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

      /

      100

      100

      完成

      约束性

      生态

      文明

      建设

      9

      森林覆盖率(%

      29.85

      30.38

      30.73

      完成

      预期性

      10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

      23.35

      23.35

      34.11

      完成

      预期性

      11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100

      100

      完成

      约束性

      12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0

      22.5

      完成

      约束性

      (备注: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中2015年及2020年实际值均来源于环境统计中工业污染物排放量数据;其中2020年目标值以2015年环境统计工业污染物排放量为基础,按照市级下达的工业指标削减任务进行测算得出。由于“十三五”期间我区已基本完成工业污染减排任务,再加上环境统计方法经过数次调整,2020年与2015年环境统计方法已发生较大变化,导致数据发生较大变化。)

      第二节

      “十四五”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立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奠基期,是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新一轮科技革命实现突破、福建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时期,也是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构建的重要时期。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福建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明确了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的实践要求和开新局谱新篇的着力点,进一步为福建发展指明了方向。福建省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做深做实新时代山海协作,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泉州市提出“全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丝名城、制造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实施“跨江发展、跨域融合”战略,加快城市由散到聚。泉州产业正在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优势,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中,加快提升产业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丰泽区作为泉州文化政治的核心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1.发展机遇

      国家战略实施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乃至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提出了要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以率先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导向,集中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着力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为其他地区探索改革路径、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该战略的实施将为我区生态环境发展带来新机遇,也提出新要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率先实现碳达峰,让低碳发展成为新共识。2021年全国两会,“碳达峰”和“碳中和”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党中央对碳达峰、碳中和明确了新目标。国家提出力争碳排放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各地区要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定位,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禀赋,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方案的发布对丰泽区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生产和生活方式转型、引导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数字科技创新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动能。加快实施智慧丰泽二期项目建设,打造“智慧丰泽”升级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全链条创新政策体系、高层次人才支撑体系,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逐步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都市发展模式。优秀的科技人才、丰富的科研资源和雄厚的产业基础,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2.面临的挑战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绿色产业发展不充分的矛盾依然严峻。据《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左右,到2025年总量突破千亿元大关,全力打造具有全省影响力的海丝文化中心、创新创业高地,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丰泽区在加快实现全方位高质量赶超过程中,巩固提升纺织鞋服、机械装备、现代建筑等传统优势产业,聚焦第三方综合服务、供应链管理、大数据分析等重点产业,加快培育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绿色建筑、金融服务等新兴产业集群。后疫情时代,经济社会焕发新生,企业加快复工复产,产能产量短时间内集中恢复性增长,给生态环境带来反弹压力,生态环境质量保持高位运行的难度越来越大,持续向好的压力较大。同时污染防控呈现点多量大面广、布局分散的特点,通过末端治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的空间越来越小,需要更加注重强化源头防控、系统治理、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总体看,结构性环境问题亟待破解,绿色发展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与产业转型之间的差距带来的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日益凸显。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与人民群众对更优美生态环境期盼的差距仍然存在。生态环境仍是新时代“美丽丰泽”建设和现代化城市核心区建设的短板之一。我区大气环境形势总体依然严峻,从2020年数据看,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市排名倒数,O3和PM2.5已成为我区大气主要污染物。随着工业规模的扩大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O3浓度和超标率持续上升,O3和PM2.5协同控制能力不足。随着城市化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区各类拆迁、施工、沙土运输数量多、布局分散,施工、渣土运输扬尘问题日益突出。大气污染源呈现复杂、混合的态势,逐渐向城市建设、汽车尾气、工业异味、餐饮油烟等共同影响转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我区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水质提升工作任重道远,水质不达标问题形势严峻,河湖“四乱”现象仍然存在。蟳埔断面水质未能稳定达到Ⅲ类标准;我区市区6个内河入江口水质未达城市景观用水V类要求,已列入2020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通报问题;东干渠水质差、河面漂浮垃圾;内沟河沿渠两岸及水体垃圾保洁力度不大、频次不够、常态化不到位;渠道周边夜市商贩占道经营、餐饮店乱(错)接管网、大排档乱倒泔水和乱摆座椅等问题常有发生。在土壤环境方面,《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时间较短,工作起步晚,土壤污染底数尚未全面摸清,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依然存在。总体看,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与人民群众期待的要求及环境质量标准仍有差距。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环保基础设施不足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城市化发展带来的人口高度集聚和快速流动,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的收集处理能力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能力形成重大考验,使得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水平相对不足。居民消费规模扩张带来的能耗增加和生活污染上升问题也不容忽视。环保基础设施配置还不平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与城乡发展不匹配,主要问题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总体滞后,雨污分流、污水截污还不到位,一些区域污水收集处理率低、生活污水直排、影响城乡人居环境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生态治理体系不完善、治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而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技术手段相对滞后。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社会化手段应用不足,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和绿色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企业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尚未有效激发。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尚未有效形成,个别地方对当前面临的生态环境形势认识不到位,对解决具有长期性、累积性的环境问题,思路和方法不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量不足,生态环保执法队伍建设、监管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一些企业和相关部门生态环境法治观念比较淡薄,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水平有待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仍不健全,生态环境管理的责任体系和协同推进机制尚未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集成化创新机制及其合力尚未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公众参与机制尚不够完善。

      综合判断,“十四五”以及今后一个时期,丰泽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机遇与挑战交织、动力与困难并存的局面,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丰泽区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2035年美丽丰泽建设目标,一手抓环境治理加快生态保护修复,一手抓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内生动力,推动环境治理向更加精准、科学、依法转变,由偏重单一环境要素治理向更加系统、集成、综合转变,由偏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头、绿色、低碳转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工程,推进美丽城区、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加强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和修复。落实中央、省、市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树立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强化政治保障、责任保障、法治保障、工程保障、能力保障、共治保障,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美丽丰泽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章 明确建设美丽丰泽的奋斗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面向建设美丽丰泽,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握减污降碳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成具有全省影响力的海丝文化中心、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先行区、“产业高端化、功能完善化、环境生态化、生活品质化”的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现代化城市核心区的丰泽篇章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着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激发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实现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系统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路径,将生态环境保护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

      坚持统筹综合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统筹流域污染防治与海洋环境保护,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积极推进区域协同协作,贯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实行“跨行业+多污染物+多介质+全过程”的综合施策。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创新,破除制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障碍,更加注重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激发党委、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努力创建“环境生态化、生活品质化”的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为美丽福建、美丽泉州建设作出丰泽贡献。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建成美丽丰泽,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建设“产业高端化、功能完善化、环境生态化、生活品质化”的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为建设人民幸福美好家园先行示范。

      围绕2035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压力和条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以下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绿色。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深化拓展,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绿色发展导向全面树立,生产生活生态更加协调,生态连绵带建设联线成面,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文明意识在居民生活方式中内化为习惯,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高。

      ——生态环境质量更加优良。空气质量稳步提升,PM2.5浓度继续下降,O3浓度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建设得到加强,优质水比例继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生态环境安全更有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得到稳步提升,牢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本规划与国家、福建省、泉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相衔接,制定了丰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指标(详见表2)

      表2  丰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

      领域

      序号

      指标

      现状值

      (2020

      目标值

      (2025

      类型

      环境质量

      1

      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2

      主要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3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消除

      防止返黑保持整治成效

      预期性

      4

      近岸海域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浓度均值下降比例(%)

      /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5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7.3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6

      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μg/m3

      21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7

      蓝天天数1

      /

      不低于“十三五”平均水平

      引领性

      8

      地下水质量(区域点位)V类水比例(%

      0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绿色低碳

      9

      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少(%

      完成市下达减排目标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0

      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12.73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风险防控

      11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完成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12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100

      完成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13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100

      约束性

      14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0

      0

      预期性

      生态空间

      15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2%

      15.77

      不降低

      约束性

      16

      森林覆盖率3%

      21.56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7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

      68.97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8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新EI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9

      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

      81

      90

      引领性

      注:1.蓝天天数测算标准另行发布。

      2.生态保护红线比例现状值以国家批复的红线比例为准。

      3.森林覆盖率数据经省林业厅初步统计为21.56%,统计口径尚未最终确定,不作为绩效考核目标值。

      4.2025年规划指标,若市有下达的、执行市下达指标。

      第三章 坚持生态兴城,建设宜居生态绿城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区建设战略,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良性互动,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建设高颜值的美丽丰泽。围绕生态丰泽、美丽丰泽、“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发展定位,以及科技创新先行区、时尚休闲引领区、宜居宜业样板区、现代化滨海城市等功能定位,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始终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建设环境优美、人文醇美的宜居生态绿城。

      第一节

      以东海高端中央商务区(CBD)建设为牵引,加快推进后埔、云山、后渚莲垵及周边片区改造提升,提质提级CBD与周边区域的交通联系,补齐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短板,增加优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资源供给,加大新产业新业态招商引资和培育发展,打造面向环泉州湾区域的高端综合服务中心。保护好山海等生态资源,突出有序开发、精心打磨,加快推进南埔山、火车东站、西福、南滨江、金凤屿片区改造,积极推动城东火车站重新焕发生机,打造健康型山海生态宜居新城。着眼“洪涝洼地”向“公园社区”转变、“工业锈带”向“生活秀带”转变,突出高点定位、生态优先,加快推进西华洋、集贤片区、花博园启动区、新华路北拓及周边片区改造,重点解决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的短板问题,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人居环境品质,建成融文化、旅游、商业、居住、休闲为一体的公园式都市新区。突出城市微更新、服务再提级,加快推进成洲、云谷、仁风园区改造提升,推进汽车改装总厂转型泉州创新创业广场,打造市级商业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和低碳宜居型都市核心区。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重点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加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固定源噪声管控,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营造宁静城市环境。

      第二节 打造清朗协调有序靓丽的城市公共空间

      强化城市设计引导,满足市民之需,彰显山海之美,打造“视觉清朗、空间协调、规范有序、整洁靓丽”的城市公共空间,让市民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公共生活。一是加快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营造“完整社区”。实施城市积水点改造、市政桥梁修缮和市政管网疏浚工程,建设海绵城市,深化垃圾分类“绿色革命”,推进城市地下空间统筹规划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后埔片区、后渚片区棚户区改造,强化城市设计与社区功能的融合,以社区为单元,系统规划建设“15分钟社区生活圈”,合理增加邻里中心、社区养老、社区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健身、口袋(袖珍)公园、应急避难等社区服务设施,拓展各类公共活动和交往空间,让社区居民生活得更舒适更便利。二是加强城市景观风貌保护塑造,提升城市魅力。重点实施“两高一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升级版,提升江滨北路、少林路、城东-北峰快速通道、城东街等门户交通走廊,提升晋江大桥桥北、西福高速口等门户节点生态景观。重点打造一批“城市客厅”,如清源山-西湖文博展示客厅、南少林寺文化创新展示客厅、后渚港文化客厅、体育中心城市客厅、真武庙文化客厅、政务中心国际文化交往客厅、渔人码头渔港风情商业客厅等,形成吸引人流的重要地标景观。三是严守“三山两江”城市自然底色,舒朗生态空间。引入“公园城市”理念,把清源山、桃花山、大坪山、晋江、洛阳江的生态价值深度融入城市、融入市井生活,以生态连绵带建设为主抓手,强化山线绿道、生态廊道,优化提升城东南滨江片区、桃花山和大坪山等景区,让城市“看得见山、望得见水”。加快推进生态廊道、山线绿道、滨江水线建设,深化晋江、洛阳江两岸景观环境综合整治。通过规划建绿、见缝插绿、拆墙见绿、立体增绿等方式,实施多元增绿,打造一批融合城市特色、文化内涵的街心公园、口袋公园、屋顶花园,增设一批兼具艺术性、生活性的城市家具小品,营造宜人的城市空间环境和丰富的公共空间体验。

      第三节 推进生态连绵带建设

      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持续加大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力度,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逐步提升。点线面、分时序推进生态屏障区、生态廊道区和生态体验区建设,依托蓝绿交织、山水相融的天然本底,勾勒主题内涵突出、自然人文交融的“人工近自然化”休憩空间,让丛林野趣有机融入城市。生态屏障区以城镇集中建设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打造一批特色郊野公园。生态廊道区以城乡集中区为重点区域,构建“一湾一环十廊”,串联山水林田湖草城,塑造枕山面海的景观展示面。生态体验区以城镇开发边界内为重点区域,构建城市生态用地和生态网格体系,建设开敞的城市自然空间,拓展宜人生态空间。以生态连绵带建设为主抓手,建设城市绿地、城市绿道、亲水空间等,加快社区公园、口袋公园、街头绿地及绿道系统建设,水线山线海线闭合成环,逐步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专栏一:宜居绿城建设工程

      城市更新工程以东海高端中央商务区(CBD)建设为牵引,加快推进后埔、云山、后渚莲垵及周边片区改造提升,打造面向环泉州湾区域的高端综合服务中心;保护好山海等生态资源,加快推进南埔山、火车东站、西福、南滨江、金凤屿片区改造,打造健康型山海生态宜居新城;加快推进西华洋、集贤片区、花博园启动区、新华路北拓及周边片区改造,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人居环境品质,建成融文化、旅游、商业、居住、休闲为一体的公园式都市新区;加快推进成洲、云谷、仁风园区改造提升,推进汽车改装总厂转型泉州创新创业广场,打造市级商业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和低碳宜居型都市核心区;开展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营造宁静城市环境。

      “城市绿地”工程。打造城镇田园与景观风貌,建设城市森林、城市绿地、城市绿道、亲水空间等,加快社区公园、口袋公园、街头绿地及绿道系统建设,水线山线海线闭合成环,逐步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建成南滨江体育公园等。

      生态连绵带建设工程。推进生态屏障区、生态廊道区和生态体验区建设,依托蓝绿交织、山水相融的天然本底,勾勒主题内涵突出、自然人文交融的“人工近自然化”休憩空间,让丛林野趣有机融入城市。

      第四章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围绕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低碳清洁化,不断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和路径,建设以“三线一单”为支撑、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结构调整,建立绿色、高效、低碳的经济体系、能源体系和资源利用体系,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内生动力。

      第一节 强化空间管控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科学勘界“三区三线”(“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线”是指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持续完善“多规合一”,实现城市立体化空间规划和管理。建立健全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细化“三线一单”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在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环境执法等方面的应用。健全区域评估工作机制,将生态保护、资源利用、排放总量、环境准入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空间,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管控,优化提升空间开发战略格局。建立重点项目事前沟通和联合评审机制,深化完善“多规合一”融合空间、规划、准入要求,优化重大项目生成,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

      第二节 优化产业结构

      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从严准入“两高”项目的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强化产业主管部门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事前沟通,优化项目筹划生成。落实土地“白地、灰地”等弹性开发政策,产业布局及区域、产业规划和项目生成,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快推进纺织鞋服、机械装备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加快实施智慧丰泽二期项目建设,打造“智慧丰泽”升级版,推进城市治理精细化、民生服务便利化、生态宜居可持续化、产业发展数字化,打造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区。紧抓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产业化培育,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形成平台经济产业链。

      第三节 优化能源结构

      全面落实能源“双控”目标,优化能源结构,制定实施能效提升计划,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清洁能源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进能效“领跑者”活动、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一是强化能源总量控制,重点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增量,实施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能源深度开发利用“双轮驱动”。二是提高能源利用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组织开展重点节能工程,率先启用“智慧用电”系统。三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合理发展天然气利用,有序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

      第四节 优化运输结构

      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构建轻轨、城市公交、公共自行车和共享汽车等不同层级的公共交通体系。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扩展城市慢行通道,有序推动慢行步道和休闲廊道建设,畅通城市交通微循环。加大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充电桩配套建设,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率。推动公共交通领域全面电动化。对接泉州“聚城畅通”工程,融入“一环湾、中环城、高快一体、多向放射”布局,加快推进道路拓改及配套,逐步构建配置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改善区域交通。加快车、船、机结构升级,大力淘汰老旧车辆、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船舶更新升级。落实《泉州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着力补齐水、铁、空联运短板,逐步提高大宗散货铁路水路运输占比,有效降低公路货运比例。积极引导物流企业向集中区聚集,形成交通运输物流产业集群。逐步提升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方式比例及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占比。

      第五章 坚持控排降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以二氧化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为牵引,以协同增效为着力点,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有关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布局,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降低碳排放强度,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一节 推动落实碳达峰行动

      面向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基于福建省、泉州市制定的碳达峰行动方案,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开展碳达峰行动,探索实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开展低碳城市、低碳社区、低碳园区、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和碳中和示范区创建。

      第二节 推动重点行业实施达峰行动

      推进工业行业能效提升行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引导重点企业积极参与达峰行动,加强重点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活动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管理。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绿色低碳和污染减排创新行动。

      第三节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推进工业、交通、建筑部门低碳发展,有效控制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和废弃物处理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一是控制工业二氧化碳排放。推进工业能效提升行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巩固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成果,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新产品。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严格淘汰能耗不达标的落后产能,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节能对标活动和企业绿色制造专项行动计划。二是控制交通、建筑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制定营运车辆和船舶的低碳比例,逐步降低全区营运车辆和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加快推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落实绿色低碳理念和要求,推广绿色施工和住宅产业化建设模式,在财政投资的公共建筑和主城区房地产项目推广装配式建筑。探索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模式,推进建筑节能和低碳管理。对财政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城镇新区按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进行建设,逐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试点示范。

      第四节 加强生态系统碳汇

      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和生态系统保护,增加森林、农田、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增加林业碳汇,推进林业碳汇交易。积极扩大森林面积,稳固提升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的固碳总量;大力提高森林质量,增强单位面积森林的固碳功能;加快更新造林,扩大森林碳库容量;加大对森林火灾、病虫害和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的防控力度,减少森林的碳排放。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增强湿地储碳能力。加强海洋碳汇管理,开展海洋碳汇技术研发,加强海岸带自然碳汇环境养护,探索提升红树林等蓝碳资源的生物固碳量。

      第五节 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积极参与国家、省开展的各类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努力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园区等区域试点示范。加快建设以低碳为特征的城市产业、建筑、交通、能源体系。引导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和社区及商务区积极申报创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探索建立“零碳”试点示范体系。加强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创新低碳园区管理模式,创建低碳园区。选择具备条件的既有小区或新开发小区进行低碳化建设和改造,完善社区居民低碳生活服务设施,构建社区低碳商业供应链,加强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和资源转化率,节约利用水、电、气等能源资源,推行低碳化运营管理模式,形成低碳高效的空间开发模式和优美宜居的社区环境,探索区域低碳发展新模式。鼓励探索开展碳普惠工作,激发企业、家庭和个人低碳行为和绿色消费理念。

      专栏二:低碳试点示范工程

      低碳试点示范工程。在统筹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规划的基础上,通过产业、能源、交通、建筑、消费、生态等多领域技术措施的集成应用和管理机制的创新实践,实现该区域内碳排放快速降低并逐步趋近零。十四五期间,大力推进低碳社区(园区)创建。

      碳中和试点工程。探索实现公共机构大型活动碳中和。

      第六章 强化协同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实施臭氧和细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碳和大气污染物污染协同控制,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打好升级版的蓝天保卫战,实现全区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且持续改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第一节 持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一是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严格落实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工艺品、涂料、油墨及胶粘剂等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我省工业企业、工业涂装、印刷行业等相关地方标准,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制鞋等重点行业必须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逐步取消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推进涂料、家具、汽修、包装印刷、制鞋等散乱企业的整合集中,推动涉VOCs排放工业集聚区建设喷涂工序中心。加快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工艺和设备改造,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立低VOCs含量产品标志制度;推进建筑装饰行业VOCs综合治理,倡导绿色装修,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黏剂等产品,逐步淘汰溶剂型涂料和胶黏剂。重点行业企业加强含VOCs物料全环节、全链条、全方位无组织排放管理,实施全过程密闭化;废料、包装容器应密闭暂存,定期集中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高VOCs含量废水的集输、储存和处理应加盖密闭;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完善重点企业网格化监测监控系统。二是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第二节 推进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

      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体系,积极推进低碳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分步骤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加快完善城市绿色公共交通体系,推进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报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促进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严格落实轻型汽车和城市重型柴油车辆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建立健全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控制管理台账,打击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对物流园、公交场站等重点场所和物流货运等重点单位开展柴油车监督抽测。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实施区域柴油货车污染协同治理行动方案,落实国六车用油品供应要求,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推进油气回收治理,不断提升油气质量标准,加强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船舶环保监管,禁止使用渣油、重油等含硫量不符的燃料,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纯电动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船舶。

      第三节 推进面源污染精细管控

      一是深入实施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管理,发展装配式建筑,建立房建、市政道路和拆迁施工工地管理清单,落实施工扬尘防治责任,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全面落实七个“100%”,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推进规模以上的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规范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及在线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二是强化道路扬尘治理。推行城市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全覆盖,严格落实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加快推进道路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运输车、环卫车辆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逐步推进全区公路保洁提标。三是深化堆场扬尘治理。货运站场和干散货码头港口及工业企业、物流企业的堆场应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采用防风抑尘网或者封闭料场(仓、棚、库),并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积极开展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鼓励有条件堆场实施全封闭改造。四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全面推广餐饮油烟气高效治理技术,加强餐饮门店油烟净化器安装、油烟净化达标等情况督查,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

      第四节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一是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落实上级部署,进一步推进与周边县(市、区)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建立完善协作机制,明确控制目标和重点防控措施,开展常态联合防治和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二是加强轻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进一步健全轻微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完善轻微污染天气应对预案,细化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管理。强化臭氧污染天气应对,针对臭氧形成特点,加强对涉 VOCs排放企业的管控,整治“散乱污”,落实错峰生产。三是加强部门合作联防联控。针对空气环境主要污染物(PM2.5、臭氧),多部门联合建立健全空气质量联合监测、数据共享、联合会商、联合执法、交叉检查等机制。完善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部门联动机制,实施大气污染动态源解析和源清单更新,提高预警、应对和响应区域应急联动能力。

      专栏三:蓝天工程

      移动源治综合治理。淘汰老旧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式机械,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装卸机械。

      大气污染精准治理。按照市局部署,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年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削减目标,确保我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使丰泽区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第七章 坚持“三水”统筹,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按照“点上示范、串点成线、全面铺开”的建设思路,打造“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第一节 着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一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人群活动密集区和易见处,按规范合理设置界标、警示牌或宣传牌;对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可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灌木、乔木等自然植被进行生物隔离,必要时设置隔离网或隔离墙等物理屏障,隔绝人类活动,降低水源水质受到人类活动影响。二是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对其产生影响的工业源和生活源,及时开展污染源清理整治,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三是全面提升饮用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完善水源地应急预案,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北高干渠等水源保护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防控。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机制,强化水污染事故预防和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能力,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

      第二节 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整治

      一是推进流域精细化管理。继续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强化河湖长监管职责,强化对河湖综合治理的协调、监督和指导,依法打击涉河湖环境违法犯罪,确保河湖综合治理落地见效。健全水环境综合治理协同工作机制,建立监控监测全覆盖的动态监测预警系统。二是强化流域分类整治。严格落实水功能区划,以东干渠流域综合整治为重点,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与城市排水规划、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等衔接,针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具体情况,细化治理方案和实施办法。坚持“一河一策”,以流域为单位制定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明确流域保护方向和重点任务。针对不达标断面制定限期达标规划,推进东干渠、招贤水闸、大淮水闸、浦西水闸、彩虹沟、东海10号闸等水质提升整治,推动晋江流域蟳埔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深入推进晋江(丰泽段)生态保护修复,打造美丽新晋江。持续开展内沟河整治,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努力实现长制久清,推行“拆、截、清、治、引、构”模式,全面落实“源头管控”和“一河一策”的综合治理要求,分类梳理内沟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强化内沟河水环境精细化治理,实现内沟河水质跨类别提升。三是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水口整治。按照全省统一排查整治标准,全面开展入河(湖)排水口排查,形成排水口清单。统一规范排水口标志牌设置,开展排水口水质监测,建立排水口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实施入河(湖)排水口分类整治,主要河流、排水口、污染源做到“一河一策、一口一策、一源一策”。划分入河排水口设置区域,确定禁止设置入河排水口区域、限制设置入河排水口区域范围;在限制设置入河排水口区域内,实行入河排水口设置审核备案,防止无序设置,根据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分类确定限制区内入河排水口管控要求,倒逼陆上污染源治理。落实控源、截污、清淤、活流措施。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晋江河道、内沟河等流域排污口“查、测、溯、治、管”五项主要任务。

      第三节 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

      一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以企业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金属制品、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等)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和清洁化改造,实现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严控重点行业废水排放,严格控制敏感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对印染、食品加工、酒和饮料制造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快工业集聚区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提标改造,实现工业集聚区废水全收集全处理,并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和联网,防止和减少工业污染。强化“散乱污”排查和监管,全面开展小型企业和作坊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发展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的企业(作坊)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二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全力推进污水收集体系建设,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城市市政排水管网排查,系统梳理污水处理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污水管网规划,制定排水管网系统性建设改造实施方案。以补足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重点,全面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扩容,推进水质未稳定达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做好泉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泉州市东海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的配合工作。结合旧区改造、新区建设、道路改扩建等工程,配套和完善污水管网和泵站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管网修复。加快实施合流制区域和混流制区域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负荷和出水达标率,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第四节 加强水资源利用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实施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评估,抓好工业和农业节水,围绕节水促减排,加快推进传统行业改造提升和重点用水行业节能节水改造。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二是实施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做好泉州市东海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的配合工作,逐步形成再生水供应网络。探索建立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再生水利用,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在工业冷却循环、城市绿化、环境卫生、景观生态等领域,加大再生水资源使用比例。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鼓励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三是提高工业节水效率。继续推动高效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促进企业向环保、绿色、智能发展,鼓励企业坚定走差异化战略,提升集群化发展,对漂染等重点行业企业强化深度治理和节水回用工程建设,提高废水回用率,降低万元GDP用水量。在已制定十大耗水行业将定额用水制度的基础上,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鼓励企业间的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促进可利用再生水的企业与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就近布局。

      第五节 持续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一是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组织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受损情况排查,腾退受侵占的高价值江(河)滩、环湖(库)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在保证行洪安全的同时,建设和恢复自然生态河道、河床、护坡,禁止人工取直河道岸线、水泥硬化河床护坡。实施晋江(丰泽段)等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构建水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网络,实现河湖从“清”到“美”的提升。二是开展湿地恢复与建设。实施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和名录管理,强化湿地分级管理,建立完善湿地资源的用途管理制度。加大国家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湿地保护力度,推进泉州湾河口湿地的生态修复和野生动植物生境恢复工程,提高湿地蓄水调节和生态保育作用。

      专栏四:碧水工程

      饮用水源地整治和保护工程。开展北高干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存在问题的排查整治。加强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措施建设和完整性巡查。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能力。饮用水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内沟河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对丰泽区范围内主要内河及其附属水体进行综合整治,包括排洪渠道建设、改造工程及沿街排涝泵站建设和提升,沿河清淤工程,沿河截污工程,初雨调蓄及处理工程,沿河景观绿化带提升工程,沿河夜景照明设施工程。重点推进城东街道新天沟水体整治、西北洋排洪渠C段分洪渠和城东片区八拦坝排洪渠建设工程。

      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及管网建设。重点推进东海污水处理厂中水管道工程、东海污水厂扩建工程、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黑臭水体治理后期管养服务开展浔美渠、庄任社区水塘、C段排洪渠、义成沟等4条已整治的黑臭水体后期管养服务,包括周边市政管道清淤维护、渠道部分节点清淤、排放口和水体断面的水质监测、直排口和雨污混流节点的监测,部分雨污混接点的整改,渠道周边曝气系统、截污泵站的运行维护管养等。

      实施重点断面水质提升工程。针对蟳埔国控断面水质不稳定环境问题,推进晋江、洛阳江等流域水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统筹点源、面源污染防治和河湖生态修复,研究差异化的防治策略,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实施入河(湖)排水口整治。按照一河一策、一口一策、一源一策的原则,完成全区入河(湖)排水口的查、测、溯、治、管五项主要任务。

      第八章 加强陆海统筹,打造水清滩净美丽海湾

      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点面结合、系统治理,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守海洋生物生态休养生息底线,防范和降低海洋生态环境风险,健全陆海一盘棋、陆海一体化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碧海蓝天、洁净沙滩”。

      第一节

      一是全面开展入海排放口分类整治。全面完成各类入海排放口摸排、监测和溯源,建立入海排放口“一口一档”动态管理台账,构建入海排放口测管联动“一张图”。按照“一口一策”原则,系统推进入海排放口分类整治,全面清理不合理入海排放口,建立入海排放口整治销号制度,实施入海排放口差别化、精细化管控。到2025年,基本完成入海排放口分类整治。二是持续推进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加强晋江(丰泽段)入海断面水质控制,推进氮磷入海总量控制。持续开展入海河流消劣行动,对不符合功能区要求的入海河流,制定入海河流水质达标方案,“一河一策”开展精准综合整治。规范入海排洪泄洪沟渠管理,建立台账清单,加强源头管控和截污治理,分类实施水质达标治理和提升。三是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控制。严格执行船舶污染排放标准,加大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船舶的改造力度。推进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提升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及垃圾等接收处置能力;船舶水污染物根据水路运输特点和污染物特性实施分类管理,完善落实船舶水污染物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做好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工作。实施渔港码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动渔港、渔业后勤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建立健全渔港对船舶含油污水、垃圾的处置回收体系。大中型渔船继续推行配置“两桶”,实行渔船废油和生活垃圾回收制度,2025年基本实现各类船舶污染物的有效收集与处置。

      第二节

      一是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各类海洋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快各类基础设施和管护设施建设,提升管护能力。加大红树林、重要滨海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改善滨海湿地生态功能,促进海洋生物资源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推进互花米草整治。二是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和滨海休闲区的管理。加强泉州湾河口湿地保护区管护设施、界标、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监测监视网络和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保护区周边海洋资源开发活动的监控、引导和协调;制定适合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的管理、监测与评估体系,定期开展保护地管理绩效评估,以科学的管理理念、技术和手段提高海洋保护区管理能力。三是强化滨海湿地保护与整治修复。严格管控新增围填海,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落实《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实行总量控制、名录管理和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系统推进受损退化滨海湿地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的生态修复,开展晋江、洛阳江河口湿地的保护修复。四是推进海岸线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逐年的各海湾自然岸线保有率要求。建立自然岸线台账,每年分解下达自然岸线保有率要求。重点修复提升受人为活动破坏的湿地、岸线,依法清除岸线两侧的违法人工构筑物和设施。排查散乱、低效的生产岸线,逐步有序修复为自然岸线。探索设立海岸退缩线管理制度,强化砂质岸线岸滩保护和修复,推进侵蚀岸线修复。

      第三节

      一是推进海湾综合治理攻坚。陆海统筹推进晋江、洛阳江口和入海溪流、入海排放口整治;强化氮磷入海控制,减少入海污染物排放;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实行湾内岸线整治修复、退养还海、互花米草清理、清淤疏浚等措施和生态治理、水质提升工程。二是推进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建立完善“海上环卫”机制,推动陆海环卫无缝衔接,构建完整的海漂垃圾收集、打捞、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岸滩、河流入海口和近岸海域垃圾治理常态化、网格化和动态化的综合治理模式。强化源头治理,以渔船渔港为重点,推进渔业垃圾减量化,防治沿岸生活垃圾、河漂垃圾入海。在满足行洪安全的前提下,在河流、沟渠的入海口、水闸处设置垃圾拦截设施,提高末端拦截能力。持续推进海漂垃圾清理和分类处置。建立完善“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机制。

      第四节

      一是建立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强化陆海统筹、河海兼顾、区域联动、协同共治的治理新模式。以晋江、洛阳江等为重点,推进流域海域协同治理。加强沿海地区、入海河流流域及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目标、政策标准衔接,实施区域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责任衔接、协调联动和统一监管。二是加强海湾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加快探索建立“湾(滩)长制”,建立权责清晰、管控到位、管理规范的海湾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实现流域海域污染联防联控。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陆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管,统筹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以及风险防范应急联动。

      专栏五:碧海工程

      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开展入海排放口排查整治。

      海漂垃圾治理及海上环卫工程。建立海上环卫机制。建成海上环卫队伍和上岸垃圾集中堆场。在重点岸段布设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无人机航拍定期巡查。

      海洋生态修复恢复工程。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工程,推进互花米草治理,红树林连片种植,海岸生态化改造。

      第九章 源头防控,强化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分类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农用地土壤分类精细化管理,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土壤环境安全。以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底线,以农田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严格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打好升级版净土保卫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让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第一节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监测体系

      一是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制度。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配合上级部署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重污染行业分布、土壤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专项调查。配合市级定期开展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调查评估。对城市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土壤进行系统调查。二是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土壤环境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执法力度,建立土壤污染应急机制。三是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完善农用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配合上级部署开展农用地土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的污染普查,建设农用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网络,纳入整体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四是探索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市场化机制。鼓励并培育土壤污染防治产业的发展,整体推进区域综合服务模式。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鼓励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的引进与本土化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高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水平,产生社会共治的效果。

      第二节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

      实施农用地分类保护与治理,建立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的农用地安全利用模式。将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区域内污染企业限期迁出,禁止新建工业企业,实现污染零排放,确保该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不退化、不降级,守住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土壤安全底线。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全面实施以“水肥调控、阻隔剂施用、低累积作物培育”为主要模式的安全利用措施,建立使用农产种植准入制度,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提升农田质量,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并积极开展治理修复,守住农用地的安全利用底线。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在全面落实种植结构和用地功能调整的基础上,通过种植超累积植物吸附等生物修复措施,逐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浓度 。

      第三节 推进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健全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联动监管制度,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加强城乡规划、土地收储和供应、项目选址等环节审查把关,实现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管理。一是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管理。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二是强化企业生产全过程管控。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企业生产全过程管控措施,防范土壤污染风险。加强污染源头监管,做好污染预防措施。强化生产过程管控,优先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及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提升末端治理水平,禁止直接向土壤环境排放工业废水和倾倒、填埋固体废物,减少污染废物排放。三是落实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建立实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区,原材料及固体废物的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重点区域,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地下管线和污染治理设施等重点设施,开展材料、产品或者废物的扬散、流失和渗漏等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立档案。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鼓励实施防渗漏改造。四是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简称《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禁止开工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名录》。持续跟踪《名录》中原泉州永丰树脂有限公司及周边地块的风险管控工作推进情况,风险管控工程实施前督促其采用三防三监控进行管护。加强疑似污染地块规范管理,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

      第四节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建立地下水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制度,定期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排查和自行监测,督促高风险企业采取必要污染治理措施。排查地下水污染风险,强化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加快构建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做好辖区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及时掌握地下水动态变化,统筹地表水、土壤、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专栏六:净土工程

      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强化原泉州市永丰树脂厂及周边地块场地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

      第十章 强化全程管控,践行无废理念

      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治理能力匹配化”为核心,统筹实施“五废共治”、“无废城市”建设、固废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和农业废弃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全过程管理与协同治理,进一步完善垃圾转运站设施配套,确保垃圾渗滤液得到及时规范处置,健全完善渗滤液处理产生、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推进全域“无废城市”的建设。

      第一节 推进固废源头减量化

      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强企业工艺技术改造,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夯实产废者的主体责任,推进源头减量。全面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建设,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装修,推行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明确农作物化肥定额施用标准和最高限量,推行绿肥种植、有机肥增施等土壤培肥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开展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绿色包装制品。

      第二节 加强固废分类收集管理

      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五化”(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工作模式。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实施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动态监管,实现全区生活垃圾“一张网”监管。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由第三方企业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由建筑材料资源再生利用处置中心回收处置。探索渣土分类机制,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工程渣土综合利用体系。推广医疗废物回收“小箱进大箱”,对医疗废物交接、转运登记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建立健全废旧农膜“主体归集、政府支持、专业机构处置、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回收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第三节

      建立健全建筑渣土和污染土的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加强“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推广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等资源化利用方式,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及分质利用,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利用处置。探索渔业垃圾海蛎壳集中加工、清运、无害化集中处理的全产业链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拓宽海蛎壳产品在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酸化土壤改良、水环境处理、养殖甲壳类钙源、养殖水域水体改良等的资源化利用。

      第四节 健全固废全过程监管体系

      建立规范化收集、运输系统,对产废单位、运输单位和处置单位进行上报管理,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和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对固体废物全过程的信息化闭环式监管,持续拓展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应用水平。严防固废二次污染,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固废及危废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建立执法长效机制,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动形成固体废物违法案件快速发现体系。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构建固体废物违法风险防范和发现机制,推进固体废物处置留痕监管。

      专栏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工程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工程推动“光盘行动”,包装“减塑”行动。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探索、推进海蛎壳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一章 强化风险防控,牢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加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坚持主动防控和系统管理,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与健康。

      第一节 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体系,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加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的规划环评,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的项目,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把关。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完善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录,完善隐患问题录入、督办、销号的全过程管理。督促企业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指南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要求,全面排查治理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自觉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相关行业的全过程风险监管,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监督管理,推进重大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深化水上危化品运输安全环保监管和船舶溢油风险防范,实施船舶环境风险全程跟踪监管。加强危化品、危险废物道路运输风险管控及运输过程安全监管,科学设定禁限行线路,严防交通运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一是深化全流程管控。加强重大产业规划布局的危废评估论证和配套处置设施建设,强化危废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对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去向、污染防治措施等论证,建立健全危险废弃物及医疗废物管理系统和转移监控系统,建立危险废物环保管家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对危险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建设,提升医疗废物监管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药品和医用耗材购入、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精细化全程跟踪管理,使用具有追溯功能的医疗用品、具有计数功能的可复用容器,确保医疗机构废弃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通过规范分类和清晰流程,在各医疗机构内逐步形成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三类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提高医院可回收物资资源回收率。二是强化收集和处理。统筹调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设施资源,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结构布局,较好地匹配全区危险废物产生数量与类别。引导企业充分发挥海峡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心、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福建专栏(在建)等技术平台的作用,吸收省内外知名专家研究成果,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帮扶协作,推进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更新换代,实现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涉疫情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推动包括小型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三是加强规范化管理。推动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推进废铅蓄电池、农药包装废弃物规范收集处置和规范化审核,推动有条件的生产企业依托销售网点回收其产品使用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健全完善并积极推广小微企业零散危险废物第三方集中收集机制,探索汽修行业、漂染行业、铅蓄电池、垃圾处理领域等危险废物监管新模式,采取押金销售和有偿回收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回收和规范处置。强化“危废规范化管理+环境执法”联动,提升涉危废领域环境监管和执法专业化水平。

      第三节

      一是健全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管控政策体系。建立环境体检、责任保险、专业服务、风险防范、损害理赔为一体的绿色金融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和能力建设。二是完善生态环境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工业集聚区、饮用水源地)的环境风险管控,加大环境监管巡查、巡检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针对性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整改。有序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融合,提升环境应急智能指挥调度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政府、部门、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修订,建立预防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重点污染企业内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管理,组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和专家咨询团队,落实应急措施和物资,有效防范和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强化生态环境、应急、水利、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联动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与周边区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应对和处置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整体水平。四是强化环境应急支撑保障。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编制及机构配置。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开展环境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监测演练与评估,增强实战能力。整合、更新扩充应急物资和防护装备,强化海洋污染事故应急物质储备,包括收油船、围油栏、围油栏布放船、吸附材料等的配备。五是强化海洋环境风险防控。在海洋生态敏感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海洋环境风险源排查和综合风险评估,建立涉海风险源清单和管理台账。建立健全多方联动的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协调机制。健全完善海上污染应急指挥体系,加大应急设备库、应急船舶及其应急装备设施建设投入,统筹考虑海上污染应急处置特点,提升海上应急监视监测、岸线污染清除和陆上含油固废焚烧的能力,扶持壮大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倾倒区使用状况监督管理,做好废弃物向海洋倾倒活动的风险管控。强化突发污染事故对海洋环境生态环境影响与损害评估,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专栏八:强化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工程

      环境应急能力工程。建设海上溢油应急储备库和专业队伍,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工程,工业集聚区、港口和企业配备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设备设施。

      海洋环境监测预警预报工程。完善海洋赤潮灾害跟踪监测与预警预报体系,建立海上有毒有害化学品事故、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预警监测体系,对海上溢油、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等重大灾害及突发事件实施跟踪监测、监视和预警。

      第十二章 创新机制体制,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解决制约丰泽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和谐共处的制度性障碍,建立健全法律法治体系、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环境治理市场体系、环境监管能力体系、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等,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第一节 健全党委政府责任体系

      一是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市统筹,市县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环境治理负总体责任,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督促落实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和市级下达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二是建立系统化的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健全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探索建立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分级责任机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履职约谈等制度,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差别化考核。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树立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并重的“绿色政绩”考核导向。将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三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中央和省级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通报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

      第二节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一是强化环境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生态损害补偿、司法监督等手段,依法依规落实部门和企业环境保护责任。推动排污单位建立健全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每年开展企业落实环境治理责任情况评估,探索分级管理制度。加快制定重点行业环保守则,明确相关行业的环境管理要求。严格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制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企业在生产生活中造成的水、大气、土壤污染等进行经济法律追责问责,大幅提高环境损害成本。二是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最新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福建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管理办法》,加强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做好排污许可、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强化环境监测、监管和监察执法的协同联动,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行为。三是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体系。落实省级环境信用评价和绿色金融联动机制,持续开展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和应约评价,依法依规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违法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机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和信用等级纳入企业诚信档案。依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四是推进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排污单位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根据排污企业特点,分类推广安装参数管控、视频监控等设备并实时联网。健全环境保护信息网站建设,设置专门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题专栏。

      第三节

      一是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绿色生活风尚,倡导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提倡绿色居住,节水节电,推动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公众以实际行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全民绿色消费,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推行绿色产品政策采购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等各种绿色生活主体创建活动,将珍惜生态、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等内容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本创建活动,加快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全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家庭、社区、工厂、机关。鼓励企业设立企业开发日、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丰富新时代生态文化体系。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研发推广生态环境文化产品,大力培育普及生态文化。巩固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发布。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覆盖全面化,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舆情研判,落实重大舆情管理应对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舆情稳定可控。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四是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群团组织和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优势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关心关注生态环保事业、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完善环保社会组织培育引导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广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大力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提升公益和志愿服务水平。

      第四节 健全环境治理法制体系

      一是健全生态环境法规体系。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排污权交易管理等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发挥设区的生态环境立法职权,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在内河治理、城市扬尘和机动车尾气防治、垃圾分类管理等方面立法先行,构建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的生态环境法规体系。二是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紧密衔接我区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更加严格、更具前瞻性的生态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技术规范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标准,做好依法治污。加强地方标准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政策等衔接配套,健全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效果评估等机制,促进形成绿色生产和低碳生活,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协同增效。三是健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制度。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尽职免责、职业风险保障等机制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建立联动执法制度;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执法标准,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环境损害责任者责任。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强案例线索筛查、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推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进行衔接。

      第五节

      一是健全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督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二是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三方运维、环保管家等模式,鼓励支持第三方诊断、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探索专业环境服务供应商提供多要素、多领域协同治理服务模式。三是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第三方污染治理鼓励政策。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动制定鼓励中水回用的水价政策以及其他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用电、用水、用气和污水、垃圾处理收费的价格政策。四是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项目储备库建设。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台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产业集群绿色升级改造,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等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对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和省级各类投资基金。结合我区实际,完善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制度。鼓励推行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管理制度。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

      第六节 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一是建立统一规范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尽职免责、职业风险保障等机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移动执法、数据分析等装备,保障一线生态环境执法用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完善跨区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二是完善环境执法监督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重点充实一线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量。按照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健全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网格监管能力建设,优化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三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强化我区生态环境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加强监测机构的人员配备、设备购置,提高监测能力,提升环境监测队伍水平。建立完善覆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等环境要素,覆盖全区、布局合理、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成丰泽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具备常规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基本建成覆盖所有污染源监测的监测网络,最大限度独立开展执法监测;具备一般环境应急监测能力,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完善遥感监测网络、视频监控网络及无人机综合管控网络,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的监控监管。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培育规范社会化监测机构,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监督和责任追究,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四是构建先进适用的生态环境科技支撑体系。加大生态环境科技资金投入,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领域研究。鼓励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健全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体系,增强生态环境的科学决策和精准施策能力。加大对龙头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合作,聚焦绿色技术创新研发,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转化。

      专栏九: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构建各类污染源非现场执法智能监管系统,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率。合理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设置环境网格化监管队伍,逐步配齐各级网格员工作装备。

      污染源自动监测。加强重点企业排放污染物及典型工业固体废物堆场的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开展新增约束性污染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危险化学品等执法监测能力建设。规范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磷、总氮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

      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提升。丰泽区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实施丰泽区监测大楼标准化改造。

      第十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政治统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持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水平、能力和实效。全区上下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铆足干劲再出发,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落地落实,努力打造具有全省影响力的海丝文化中心、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

      第二节 加强组织实施

      丰泽区党委、政府是本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将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工程分解落实,逐年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细化重点任务的落实措施和支撑项目,积极争取配套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保持并改善本行政辖区内环境质量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三节 注重分工协作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推进规划实施,强化部门协作和地方指导;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评估,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节 完善投入机制

      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区域均衡、科学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投入重点领域,健全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财政政策。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财税多种政策,通过PPP、第三方治理等模式,支持引导各类投资基金、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鼓励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加大对环境保护和治理项目信贷投放力度。支持收益较好、能够市场化运作的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股权、债权、股债结合融资。

      第五节 打造环保铁军

      以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目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队伍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科研等领域的生态环保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业务本领。落实关心关爱干部的各项政策措施,开展表彰奖励,深度挖掘生态环境系统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环保人良好形象,最大限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第六节 开展实施评估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公众参与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广泛凝聚共识,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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