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100-2019-00002
    • 备注/文号:泉丰政办综〔2019〕1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4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泉州市丰泽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部门印章的通知
    时间:2019-01-04 00:00

     

    泉丰政办综〔2019〕1号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启用泉州市丰泽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等部门印章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40号)和《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办公室、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丰委办2018177号),区政府部分机构涉及改革调整,现刻制“泉州市丰泽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泉州市丰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泉州市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丰泽区金融工作局”“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局”“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泉州市丰泽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泉州市丰泽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丰泽区知识产权局”等印章,并于发文之日起启用。

    同时“泉州市丰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泉州市丰泽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建设局”“泉州市丰泽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泉州市丰泽区农林水局”“泉州市丰泽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泉州市丰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泉州市丰泽区粮食局”“泉州市丰泽区物价局”“泉州市丰泽区海洋与渔业局”“泉州市丰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印章同时废止。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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