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400-2024-00042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4〕11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9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泉州第五中学华大分校(初中部)的批复
    时间:2024-01-20 09:35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设置泉州第五中学华大分校(初中部)的请示》(泉丰教〔2023〕160号)收悉。经研究,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泉州第五中学华大分校(初中部),属于全日制公办初级中学。待办学条件完全具备、经批准后正式招生。

      二、你局要主动对接区委编办、区财政局、人社局等区直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用地、设计规范及设置标准等,抓好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设,配齐教师队伍。

      三、你局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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