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3000-2019-00023
- 备注/文号:泉丰政办综〔2019〕12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7
泉丰政办综〔2019〕12号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北峰数控一代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
运行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北峰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北峰数控一代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运行管理方案(试行)》已经区五届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
北峰数控一代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
运行管理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北峰数控一代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以下简称“数控园区”)的运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职责分工
在北峰数控一代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办公室、规划建设组、招商选资组、资金财务组等各职能小组,根据泉丰政办综〔2018〕12号文件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同做好数控园区各项工作。
二、确定租金标准
(一)现有场所
1.厂房。康日光综合楼,其中:一层面积2190平方米;第二至第十层面积16718平方米;后楼办公楼72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4800平方米。租赁期限10年(2015年5月4日至2025年5月3日)。
2.食堂。租用康日光两间店面141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自2015年11月1日至2020 年10月31日)。
(二)租金标准
康日光综合楼,一层(面积2190平方米)初始租金暂定含税40元/平方米,二层以上(面积16718平方米)租赁初始租金暂定含税28元/平方米(分开租赁:位于307道边靠西湖公园一侧楼层(面积7272平方米)初始租金暂定含税30元/平方米,余下位于市数控一代科技创新中心一侧楼层(面积9446平方米)初始租金暂定含税27元/平方米),每满2整年,租金相应递增10%。给予入驻企业2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三、招商激励措施
对入驻数控园区的企业,且租期在三年以上,从入驻之日起,按企业完整纳税年度:第一年按每平方米年纳税额/1000元*100%*年租金总额(元);第二年按每平方米年纳税额/1500元*100%*年租金总额(元);第三年按每平方米年纳税额/2000元*100%*年租金总额(元);进行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年租金总额。对丰泽区域内企业迁入的,纳税新增部分享受租金补贴。
四、日常管理服务
(一)数控园区承租的综合楼、厂房、宿舍等物业的管理。由泉州市北峰数控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负责运营,通过公开招标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服务。除租金(不足部分采用租金补贴)实行收支两条线外,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业主自负盈亏。
(二)食堂经营。委托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网上公开招标,由福建省少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最低价中标,经营期限从2015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年管理费34万元。根据合同条款,合约到期后自动顺延一年,至2018年12月14日,该食堂合同经营期满后,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对外承包。承包方应承担食堂占有面积的租金。
(三)水电费收取方案。按各进驻企业的水、电表实际使用量由数控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派专人向各进驻企业收取。现水费基准价为4.12元/度,考虑线损问题,水费按4.2元/度收取;电费分峰、平、谷时段收取,基准价分别为1.11305元/度、0.7573元/度、0.40155元/度,根据各企业用电时间段情况,电费按1元/度收取。
(四)物业费收取方案。待园区物业重新向社会公开招标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服务后,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收取,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收取。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入驻的企业,按合同或其他相关约定收取物业费。
五、其他
本办法试行期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