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3000-2019-00058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19〕71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07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千亿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时间:2019-05-07 00:00

       

    东海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设立千亿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泉丰东办〔2019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和《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五届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五届区委常委第107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千亿社区居委会。现批复如下:

    一、新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千亿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社区范围四至:位于津淮街东段,面积600多亩。东至云山社区云麓、田园自然村,西至福厦高速云谷段、云谷社区院后自然村及中骏广场,南至津淮街,北至大坪山、宝山社区山后自然村。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津淮街8号,千亿山庄别墅区御景园第一排第一栋,面积约350平方米。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职数、社区居民小组设置: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的通知》(泉丰委办〔201590号)和《关于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激励机制的通知》(泉丰委办〔2018158号)规定,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根据缺额情况,坚持逢进必考,适时组织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居民代表数、社区事务监督小组成员数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确定;社区设置13个居民小组。

    五、社区工作经费及启动经费:社区的工作经费按《丰泽区街道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泉丰政综〔2018221号)规定执行;区财政拨付给社区启动经费20万元。

    请你单位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大力宣传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相关规定及居民需求加快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依据《福建省城市社区自治组织选举工作规定》,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会、社区事务监督小组,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确保社区自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基层社区安定稳定。

    此复。

     

    附件:东海街道千亿社区居委会平面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195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