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一批取保候审保证金(明细详见附件)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根据《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关于规范取保候审保证金处理的若干意见》之规定,请交纳保证金的当事人在公告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泉州市公安局东湖派出所二楼综合室领取(联系人:许警官,电话0595-22101516)。
本公告六个月内仍不来领取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对上述保证金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0年3月25日
监督机关: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95-22577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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