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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消息!丰泽辖区两块土地启动征收,有这些行为不予补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020-06-22 08:47 阅读人数:1
 
 
近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两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东星安置房土地征收启动通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启动通告》发布。《通告》指出,将征收两块土地,分别位于东海街道办事处东梅社区和北星社区,东至柯石水库和居民区及泉州师院,西至山地,南至山地及居民区,北至废弃采石场,以及位于城东街道办事处东星社区,东至华润雪花啤酒厂,西至工业路,南至空地,北至规划51路。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启动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加快推进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东梅社区和北星社区,东至柯石水库和居民区及泉州师院,西至山地,南至山地及居民区,北至废弃采石场(详见: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二、拟征收实施单位

确定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作为本次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补偿安置工作。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该项目属划拨用地,符合法定土地征收条件,符合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四、土地现状调查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由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等进行清点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范围内暂停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指定东海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林良星,联系电话:0595-22910008


特此通告。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两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东星安置房土地征收启动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加快推进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两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东星安置房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丰泽区城东街道办事处东星社区,东至华润雪花啤酒厂,西至工业路,南至空地,北至规划51路(详见:东星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二、拟征收实施单位

确定丰泽区城东街道办事处作为本次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补偿安置工作。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两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东星安置房建设,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该项目属划拨用地,符合法定土地征收条件,符合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四、土地现状调查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由丰泽区城东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等进行清点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范围内暂停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指定城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林松姿,联系电话:0595-22682140

 

特此通告。

 

 

附件:东星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摘自:看丰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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