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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募退休教师从事学科教学工作公告
2021-08-12 11:37 阅读人数:1

  因工作需要,根据《丰泽区银发教学计划实施意见(试行)》(泉丰教〔2021〕88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募中学退休教师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省内中学、进修院校、教科研机构的退休教师和退休名校长。

  (二)招募条件 

  1.具有教育情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良,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入选泉州市第五层次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优先考虑;

  4.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够承担学科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募学校、学科及人数

  具体学校、学科、人数详见《银发教学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募工作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2日。

  2.报名地点:到应聘学校进行报名,填报《银发教学申请表》(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

  3.资格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组织开展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工作。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学校与报名人员就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等事项进行沟通商谈,并进行面试考核。同一岗位同时有多人报名的,各校应当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开展遴选工作。

  4.公示公布。各校经商谈、考核、遴选确定拟招募人员后,在8月30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区教育局将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公布招募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5.签订协议。经公示无异的,学校与银发教师签订《银发教学服务劳务合同》(附件3),协议原则上一学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时间、服务方式和内容、服务要求、办公条件、补助标准,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银发教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学校岗位,不得同时在多个学校兼职受聘。正式签约前,银发教师须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签约工作完成后,各学校应填写《银发教师签约情况一览表》(附件4),及时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四、有关待遇

  1.服务学校按月向银发教师发放劳务费,每学年不超过10个月。劳务费发放参考标准:高级职称按5500元/月.人;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及正高级教师按6500元/月.人。

  2、服务学校应按不低于300元/人.年的标准为银发教师购买意外保险。

  3、银发教师因教学工作需要,由服务学校安排发生的办公、交通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可参照在职教师有关经费开支标准列支。

  3.银发教师在教学服务协议有效期内,不涉及本人身份、职称、社会保险、退休待遇、户籍等的变更,因工作原因、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原有医疗关系办理,服务学校不予承担。

  五、其他事项

  服务期间,各学校要组织对银发教师开展跟踪评估、考核。对考核不称职、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继续教学的,各学校应及时解除协议,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

  1.《银发教学岗位信息表》;

  2.《银发教学申请表》;

  3.《银发教学服务劳务合同(样本)》;

  4.《银发教师签约情况一览表》。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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