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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后补助类奖补项目的通知
2021-10-09 15:05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后补助类奖补项目的通知》(泉市监函〔2021〕199号)精神,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合同、发票等无法提供原件的佐证材料,需携带原件供区局核对,并在复印件上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签署核对人姓名和日期后,方可以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于2021年10月22日前送至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泽区刺桐北路瑞祥西苑1号楼6楼603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30872369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需按各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左侧装订成册。每个申报项目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4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308723694@qq.com ,邮件主题命名格式: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电子版材料应该包括全部申报材料的PDF格式版本及项目申报表的word格式版本。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通知。联系人:杨丽明,联系电话:0595-22150359

  附件:1. 2021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后补助类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2. 各项目申报表

  3. 申报项目经济(社会)效益表

  4、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后补助类奖补项目的通知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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