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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参加仲裁暨开庭)-泉丰劳人仲案字[2022]第451号
2022-07-01 09:31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泉州云网智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立案受理申请人蔡小初、施锦池与被申请人泉州云网智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报酬、赔偿、社会保险、经济补偿争议一案(泉丰劳动人仲案字【2022】第451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595-22505370。

  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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