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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期“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5-19 16:39 阅读人数:1
 泉丰人社202295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期“双随机”抽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股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泉人社〔2017214号)、《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丰人社〔201641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现将《2022年第二期“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24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第二期“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我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丰人社〔201641号)的要求,对我局批设管理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检查对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

二、具体检查时间:2022121日至122

三、检查方法:现场察看、查阅资料、询问访谈

四、检查内容:

1.检查对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检查对象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有关规范开展业务情况;

3.检查对象人员管理、办公设施配置情况;

4.检查对象办公场所情况;

5.检查对象依法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服务台账情况;是否在服务场所明示营业执照、许可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

6.检查对象经营许可证年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年度经营状况、是否有向非“辅助性、替代性、临时性”岗位上派遣员工、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否低于两年、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违法派遣员工、是否依法足额为被派遣员工缴纳社保费;被派遣员工是否同工同酬、劳动保护制度是否完善健全等相关情况;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是否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办学活动;被投诉举报事项情况核查;

7.检查对象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8.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检查的内容。

五、执法检查方式:

1.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从我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组检查小组,驻局纪检组派人到场监督。

2.行政审批股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按5%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驻局纪检组派人到场监督。

3.检查对象确定后,检查对象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的要求开展自查,并按要求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4.组织执法检查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见附件)的要求,对检查对象逐项实施检查。

六、检查结果运用:

1.检查小组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抽查结束后报送局行政审批股备案。

2.检查结果将作为信用信息,在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并按要求归集到信息系统中,作为评价法人信用的依据。

3.如检查对象不具备批设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设立许可的,依法予以撤销行政许可。

4.如发现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转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

 

附件: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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