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A类
关于分办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40号
提案的答复函
黄少荣、潘玲玲、刘德虎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改善民营医疗行业市场环境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对一直以来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丰泽区改善民营医疗行业市场环境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丰泽区民营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丰泽区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泉州环湾城市核心区,区域面积126.5平方公里,总人口60.3万人,下辖8个街道80个社区。泉州市民营资本活跃,民营医疗机构,截止2020年7月1日,全区民办医疗机构共296家,其中民办服务站14家,民营医院15家,门诊部59家,诊所141家,过渡执业村卫生所67家。2020年以来新增民办医疗机构19家,其中门诊部11家,诊所等其他医疗机构8家。
二、丰泽区改善民营医疗行业市场环境的主要做法
(一)围绕深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行“两证合一”,取消个体诊所申请人本地户口限制,取消个体诊所、门诊部数量和布局限制的规定,鼓励扶持社会办医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根据《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闽政办〔2017〕61 号)和《泉州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精神,“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数量、布局限制,由市场进行调节。”我区于2017年6月中旬,凡申请个体诊所、门诊部时,只要符合准入条件的均不受限制。
(二)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工作,取消消防、环保等部门审批作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前置事项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卫生计生领域活力实施方案》(闽卫政法函〔2017〕636号)精神,“卫生计生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医疗机构审批工作协作机制,推动审批信息共享。不得将住房建设、国土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其他部门的审批作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前置事项。”我区从2018年8月起,在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时,不再将住房建设、国土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其他部门的审批作为前置事项。支持爱尔眼科医院、昊宇妇产医院、奥美眼科等项目落地,协调帮助民办医疗机构解决消防、环保审批事项。同时,为了做好部门间审批信息的共享工作,我局在医疗机构审批后及时将医疗机构审批信息函告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
(三)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走“专、精、特”路子,提供区域专业卫生服务
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强、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养老、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医疗机构,深入妇产科、眼科和中医骨伤等医疗细分服务领域,补齐丰泽区医疗资源领域短板,形成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态势。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诊断、消毒供应和血液净化医疗专业辅助机构,面向区域提供相关服务。
近3年来,支持5家民办妇产医院落户丰泽,已执业登记4家,目前,辖区助产机构每千分娩床位达25.14张,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支持仁福骨外科医院和华厦眼科医院集团泉州眼科医院创建二级医院。支持爱尔眼科医院集团、东南眼科医院集团在丰泽设立眼科医院。
(四)扶持中医发展,落实中医诊所备案
及时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做好中医诊所备案工作的通知》(闽卫中医发明电﹝2017﹞457号),制定我区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工作贯彻意见(详见泉丰政卫计﹝2018﹞20号),并于2018年1月下旬起实行中医诊所备案制,对申请备案的中医诊所依法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及时将中医诊所备案信息抄送至市卫健委(中医科)。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55号)对申请中医备案诊所进行现场核查,核实相关材料,并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实施中医诊所备案工作以来,已先后备案23家。
(五)优化医疗机构审批程序
一是开展审批服务申报材料“瘦身”工作。共梳理行政许可9大项、行政确认8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事项14项;精简医疗机构申报材料,取消无犯罪证明、资信证明等材料。二是深化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管理。逐项逐岗梳理自由裁量权,对每一个办事子项,逐岗排查自由裁量权,逐项细化不同的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条件、注意事项等内容,对每个审批环节的责任人、责任岗位细化职责、权限、时限。优化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审批办理时限压缩法定时限50%以上。
(六)加强对社会资本办医的监管,促进社会资本办医可持续发展
加强医疗市场全行业监管,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强化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群众投诉集中、既往多次被行政处罚的医疗机构的监督频率,摸排“医托”违法线索及时通报公安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欺诈,严肃查处转让、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承包科室等行为,建立医疗机构暂缓校验和退出机制,确保民营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加大监督频率力度,每年对每家医疗机构开展2次以上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加强院感等医院管理重点危害控制点的管理,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各环节自律,公开诊疗科目、服务内容、价格收费等医疗服务信息,开展诚信承诺活动。2020年以来,共监督检查572户次,责令整改86户次,立案查处8起,警告1户,罚款7户,罚款3.8万元,给予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8户,医师个人警告2人。立案查处非法行医6起,罚款11.7万元,没收药品器械13箱。
(七)社会办医疗机构人员管理服务方面
一是实行执业医师区域多机构备案管理,鼓励辖区内执业医师多机构备案,2018年以来共办理医师多机构备案(多点执业)304人次;二是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课题申报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民营医疗机构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大力改善民营医疗行业市场环境,努力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卫生健康服务。
分管领导:郭向川
经办人员:张荣甲、黄爱卿
联系电话:22508276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9日
(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办、区政府督查室、存档(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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