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泽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0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2022-11-29 14:57 阅读人数:1
  

泉丰政财函〔202218

答复类别:E   

 

关于政协六届一次会议

10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梁建锋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城区支持标杆型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我区印发《丰泽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在区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骨干文化企业(集团)培育;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有市场开发前景和竞争力的原创文化产品项目;国际、国内、省级重要文化产业奖项表彰支出;其他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补助、奖励等使用方式,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文化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重点发展项目和原创文化产品项目给予补助;对获得国际、国内、全省重要文化产业奖项的我市文化单位给予奖励。

建立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奖补制度,对文化企业培育原创艺术精品进行一定的奖励,在很大程度上对今后我区壮大特色文化产业、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城区支持标杆型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随着我区文化企业、文化产业的发展,财政部门将结合我区财政状况,配合有关主管职能部门调整和加大对辖区内文化企业、文化产业的投入。

 

分管领导:李威

经办人员:林树蓝

联系电话:22508355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202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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