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试行)
2018-09-29 15:29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丰泽区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湖库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1号)和《泉州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试行)》(泉委办发201820)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湖泊管理保护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行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政策举措。各地要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深化落实湖长制,打造河长制管理升级版,加强对湖泊、水库、山塘等湖泊水域的管理与保护,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为丰泽区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促进丰泽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湖泊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维护湖泊生态功能。坚持党政领导和部门协同,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统筹推进和系统治理,加强源头控制,统筹陆地水域、岸线水体、水量水质、入湖泊河流与湖库自身,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划、系统治理,创新治理模式,增强湖泊管理保护的科学性、整体性、系统性。坚持严格监督和考核问责,依法治水管水,加强监督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湖库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范围。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湖泊、水库、滞洪区(湖)、山塘(以下简称为湖库)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按网格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四)主要目标。20186月底,全区湖库实现湖长制全覆盖,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库管理保护机制;到2019年,全区主要湖库水质达标率总体达60%以上;到2020年,全区主要湖库水质达标率总体保持稳定向好,全面建成湖库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环境优美、水清岸绿。

二、组织形式

坚持“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区级设双总湖长,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对全区湖库管理保护负总责。把实施湖长制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体系,各级河长、湖长合并称为“河长”,由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河长制、湖长制具体工作。具体如下:

(一)区级湖长。草帮水库、群生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吴坝水库等6座小(二)型水库、黄龙坝等17座山塘设区级湖长1名,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西北洋滞洪区(西湖)、东湖等湖库设区级湖长1,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区级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湖库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湖长履职进行督导。

(二)街道级湖长。各湖库以属地街道为片区设街道级湖长,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具体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小(二)型及山围塘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三)湖库专管员。库容大于100万立方米的草帮水库、群生水库、西北洋滞洪区(西湖)各设1名湖库专管员,其余小于100万立方米湖库以属地街道为片区设湖库专管员至少1名。负责所辖湖库的日常巡查、现场配合执法、水事纠纷协助调处、社会公众引导参与等工作。湖库专管员由湖库管理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四)区级联系部门职责。协助湖长全面推行湖长制各项工作,协调督促湖库管理单位对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的草帮水库、群生水库、西北洋滞洪区(西湖)制定“一湖一档一策”和年度实施方案等工作,督促下一级湖长和责任单位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协调解决跨区域河湖治理重点问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湖长。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水域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湖库管理范围,优先保护湖库及其生态缓冲带,严格管控湖库管理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围网和网箱养殖、采砂取土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库、违法占用湖库水域。严格控制跨湖库、穿湖库、临湖库建筑物和设施建设,确需建设的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要优化建设方案并报批,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对湖库功能的影响。涉湖相关规划、项目和活动,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水资源论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等制度。

(二)强化岸线管理保护。实行湖泊岸线分区管理,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可开发利用区,明确分区管理保护要求。沿湖库土地开发利用和产业布局,应与岸线功能分区要求相衔接。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密、完善界桩设置,最大程度保持湖库岸线的自然形态。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节约用水机制,控制取水总量,维持湖库生态用水和合理水位。在湖库保护区应设置警示牌、分界标,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生态修复和清淤截污等措施控制外源污染,减少内源污染,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和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入湖污染源调查,制定整治方案。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入湖排污口设置与管理,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湖排污口。

(四)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入湖河流整治,建设清洁型小流域,限期消灭湖泊黑臭水体。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的湖库,应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和规范化建设,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湖库周边污染治理,强化沿湖库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山塘水体整治。加大湖区综合整治力度,有条件的应采取生物净化、生态清淤和引水排水等措施,增强湖库水体的流动性,不断改善湖库水环境质量。

(五)开展生态治理与修复。开展湖库健康评估,加强湖库水资源配置与调度,加强生态恶化湖库的治理与修复。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和水土保持建设,加强湖库水生生物保护,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推进湖库生态岸线建设、滨湖绿化带建设、沿湖库湿地公园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开展清新流域建设,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打造清新自然、富有野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流域环境。

(六)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湖库、入湖库河流所在行政区域的多部门联合执法,逐级配套湖泊警长。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侵占水域、乱占岸线、违法养殖、超标排污、非法采砂取水等问题。加强湖库日常巡查、联合巡查和常态养护,推进网格化管理,实行湖库动态管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行湖长制作为深化河长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要构建区、街道两级湖长组织体系,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各级湖长,实现全区所有湖库湖长全覆盖。要建立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湖长制工作,加强对湖长制实施的业务和技术指导。

(二)强化要素保障。要切实摸清全区湖库基本情况,完善湖库名录,及时划定管护范围。针对不同湖库的自然特性、功能属性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建立“一湖一档一策”。统筹资金用于湖库管理保护工作,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到湖库环境治理与保护,建立长效、稳定的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三)严格考核问责。建立考核问责激励机制,将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纳入落实河长制的重要内容,区将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对街道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要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与年度河长制经费以奖代补挂钩。对考核优秀的进行奖励,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约谈直至问责。实行湖库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湖库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做好推行湖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在湖库显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湖长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湖长制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治水,及时曝光各类涉湖违法行为,提高全市人民湖库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湖库、珍惜湖库、保护湖库的良好氛围。

 

 

泉州市丰泽区湖长名单

 

湖长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书记 黄景春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区长 杨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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