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关于发放2022年春季中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2022-06-20 10:02 阅读人数:1

泉州市工商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泉州闽南工贸学校、泉州理工学校: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助学金政策顺利实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3〕85)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审核通过,现将20223月份-7月份国家助学金发放给你校受助学生(具体受助学生名单及受金额见附件),全区资助金额共计35.2元。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并采用“统一办卡,集中支付”的发放方式,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我局通过签约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丰泽支行(代发账号 350656007156229510008042418),统一将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到你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卡。受助学生收到助学金后,你校要组织受助家庭困难学生在《2022年春季丰泽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签收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并汇总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 你校要通过公示栏、校园网页等形式对每月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确保资助工作公开、透明。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注意规范学生资助信息公示工作,注重保护学生隐私,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年级、班级、受助金额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资助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3. 你校要严格按照《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泉州市丰泽区档案局关于印发丰泽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丰教〔2016〕141号)的规定,对相关资助文件、检查、宣传教育以及学校每学期资助情况统计表、助学金申请表、班级民主评议表、学生困难证明材料、每月受助学生名单、每月助学金签领确认单、资助公示等资助业务材料,按“综合类、表册类、财务类、音像类”四大类分年度进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学生资助业务材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伪造、篡改。

4.严禁学校虚报或重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助学金,一经查实,将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2022616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6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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