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师进修学校:
为进一步发挥我区中小学名优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搭建更多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经研究,决定遴选建设丰泽区第四批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工作室为载体,汇聚名优骨干教师力量,以先进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以凝炼教学主张、优化教学模式为基本方向,将工作室打造成集教学改革、教育科研、培养指导和成果推广于一体的高层次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造就一批在全区乃至省市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学科教学团队,提升我区教师队伍教研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巩固教育强区创建成果。
二、遴选数量
拟遴选建设第四批区级名师工作室若干个,并向第二批考核合格的区级名师工作室倾斜。
三、申报条件
(一)人员组成
名师工作室由1名领衔名师和9—11名团队成员组成,另可设一名顾问及一定数量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学习流动岗位。
1.领衔名师条件
(1)原则上应为特级教师或省市名师、学科带头人。(已确定为省、市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的不再申报)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成熟的教学主张,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主持市级或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在重要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论著;
(3)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培养指导青年骨干教师的经验。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优先。
(5)区第二批名师工作室经考核合格,符合领衔名师条件的领衔人在个人愿意申报情况下,只需填报《丰泽区名师工作室申报表》,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已被确定为省市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的人员不再申报区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2.团队成员条件
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由优秀骨干教师组成,其中领衔名师所在单位的教师原则上不超过1/3。
(1)师德高尚、敬业爱岗、表现良好、具有积极进取和团队合作精神。
(2)中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含具有任职资格), 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含具有任职资格)。
(3)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
(4)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曾获省、市、区级优秀教师表彰的、市教坛新秀及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教师优先。
(5)已被确定为省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的人员不再申报区级名师工作室成员。
3.研修人员条件
(1)师德高尚、敬业爱岗、表现良好、具有积极进取和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3)曾在区级教学比赛中获奖的优先。
(二)工作条件
领衔名师所在单位应保证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并配备基本的办公条件,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要切实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在工作安排和活动时间等方面予以支持与保障。
四、申报程序
(一)由具备条件的对象自愿申报领衔名师,挑选成员,填写《丰泽区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经学校签署意见后,报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对学校报送的材料(含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局务会研究。
(三)经局务会研究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并予挂牌。
五、经费与保障
(一)丰泽区教育局、区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每年给予每个工作室两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名师工作室开展相关工作,专项经费按照财务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二)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由领衔名师按工作计划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工作室开展的有关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等各项活动,包括课题研究、举办讲座、跟岗学习、送培送教、学习考察、学术交流、网站建设、购买办公用品和资料,以及必要的工作补贴等。
六、组织与管理
(一)区教育局负责名师工作室建设的统筹协调,制定有关政策,组织开展名师工作室的申报与审定工作。
(二)丰泽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指导,研究审议工作室的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大型学术活动安排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三)领衔名师是名师工作室负责人,在区教师进修学校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经费预算,组织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四)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在领衔名师领导下,承担工作室相应的日常事务,参与工作室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七、申报截止时间
各申报对象应于12月20日前将《丰泽区名师工作室申报表》(1式3份)及有关证明材料送至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qjyjrsg@126.com,联系人:杨小云,联系电话:22508503。
附件:丰泽区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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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区领导郑燕然、黄队强、叶春泉、黄海峰。 |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印 |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9日
丰泽区名师工作室
申 报 表
领衔名师姓名
任教学段及学科
任 教 学 校
填 表 时 间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制
填表说明
一、主要学习经历从高中(中专)填起;
二、主要论著、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及承担研究课题情况,起始时间均为2014年9月(近5年);
三、人才称号及表彰奖励指参加教育工作以来获得的;
以上二、三两点须同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申报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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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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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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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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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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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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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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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受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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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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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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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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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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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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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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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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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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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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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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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论 著 |
论著名称 |
刊物或出版社名称 |
发表、出版时间 |
本人名次排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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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主要研究课题 |
课题名称 |
立项单位 |
起止年月 |
主持或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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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的情况 |
包括:组织或参与1、省市有关教学、教研活动;2、市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和教研活动;2、有关骨干教师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成长;3、送培下乡、对口帮扶及支教活动;4、其他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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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县级以上各类人才、荣誉称号及获奖情况 |
人才称号、表彰奖励名称 |
授予单位 |
授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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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团队成员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职称 |
学历、学位 |
人才称号 |
工作单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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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主张阐释 (1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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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工作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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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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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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