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QZ02105-0100-2022-00011
- 备注/文号:泉丰政民〔2022〕21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5
泉丰政民〔2022〕21号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2年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办公室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泉丰委办〔2022〕1号)有关要求,参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民福〔2017〕66号)、《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指数考评办法的通知》(泉民养老〔2020〕15号),结合我区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下简称“街道照料中心”)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2年,进一步完善街道照料中心运营补助机制,实施分级奖补,设置基础性补助和奖励性补助,鼓励引进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运营,逐年提升运营水平,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二、资金安排
2022年,丰泽区设置街道照料中心运营补助资金50万元,补助丰泽区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参与运营的专业组织。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各街道指导街道照料中心完善2022年运营方案,鼓励引进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运营,改进养老服务模式,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二)申请初审阶段。 9月底前,各街道按照《2022年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办法》和《2022年支持专业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申请初审,并上报申请材料到区民政局。
(三)组织审核阶段 10月底前,区民政局按照《2022年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办法》和《2022年支持专业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各街道开展互评,并汇总各街道评分意见。
(四)拨付资金阶段 11月底前,区民政局根据各街道互评意见制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及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下拨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区街“属地管理”责任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泉丰委办〔2020〕55号),各街道负责街道照料中心运营的主管兼主体责任,而街道照料中心运营情况也将作为今年区对街道养老工作的绩效考评重要依据。各街道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创新,提高运营水平。同时,要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不得从事养老服务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
(二)组织申请初审。各街道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收集整理日常运营资料,如实确认各类运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切实做好申请初审工作。
(三)管理使用资金。各街道要按照有关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安全使用,不得挪作它用,并且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办法
2.2022年支持专业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办法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2022年5月24日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印发
附件1:
2022年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街道照料中心运营补助机制,切实提高街道照料中心运营水平,特制订本补助办法。
一、补助范围
全区在运营的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二、分级补助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创新,保障运营的原则,运营补贴设置基础性补助和奖励性补助。
1.基础性补助。全区在运营且自愿参评的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个予以补助2万元。
2.奖励性补助。为激发运营活力、鼓励创造典型,从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工作实效、创新及典型经验等方面考评,根据区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统筹考虑予以奖励性补助。
三、使用范围
街道照料中心运营补助资金仅用于街道照料中心运营支出,主要是:
1.街道照料中心开展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化娱乐、教育、精神慰藉、体育健身、餐饮以及上门关爱等为老服务项目费用;
2.街道照料中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
3.街道照料中心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等制度建设和落实费用;
4.街道照料中心固定工作人员聘用(以合同并实际上岗为准)及培训费用;
5.街道照料中心运营相关的其他合理支出费用。
四、工作程序
1.申请参评。各街道提出申请,填写《2022年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参评申请表》并附运营总结、运营照片(6张以上)等相关证明,各项材料由街道审核确认无误后报区民政局。
2.组织互审互评。区民政局组织各街道开展互审互评后,根据各街道互评结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局务会研究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3.拨付。区民政局下拨补助资金。
4.使用。各街道收到上级下达的分配资金后按相关财务规定管理使用。
五、监督管理
各街道要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得超范围违规使用,也不得不作为不使用,收支专帐,做到专款专用,账证相符。严格资金使用程序,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公示制度,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区民政局将对街道照料中心运营情况进行抽查、核查。
2022年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参评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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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街道(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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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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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运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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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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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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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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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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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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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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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场所建筑面积 ㎡。 2.服务或活动用房 间。其中,厨房餐厅面积 ㎡、餐位 个;床位 张。 3.其他用房、设施: (可附场所用房布局图和设施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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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 配置情况 |
1.服务管理人员数量 人,其中专职 人,兼职 人。 2.助老服务人员数量 人。 3.专业(持证)社工 人。 4.护理员 人。 5.志愿服务队伍 支,共有志愿者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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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情况 请打(√) |
1.有每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 2.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 3.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上墙公布( ); 4.有场所和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 5.有老年人活动管理制度( ); 6.有服务人员和志愿者管理制度( ); 7.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8.有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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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情况(含服务内容及服务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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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管理情况 |
老年人总数 人;年均参加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 人,其中无偿对象 人,低偿对象 人,有偿对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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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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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该表格一式三份。
附件2:
2022年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办法
根据《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丰委〔2017〕82号)要求,为加快我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补助制度,支持专业化组织承接、运营街道照料中心,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补助范围
承接运营我区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
二、分级奖补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创新、支持运营的原则,运营补助分为基础性补助和奖励性补助。
1.基础性补助。对承接运营我区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运营1个街道照料中心予以补助2万元。
2.奖励性补助。为鼓励创新养老工作,激发中心运营活力,支持开展养老服务项目,重点从规范化管理、开展养老服务项目以及创新工作等方面综合考评,根据区级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安排情况统筹考虑予以奖励性补助。
三、使用范围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
1.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聘请参与街道照料中心实际现场运营管理人员的费用;
2.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开展为老服务等项目的费用;
3.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用于街道照料中心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房屋结构安全相关工作的费用;
4.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用于完善、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其他费用。
四、拨付程序
1.申请参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出参评申请,填写《2022年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参评申请表》并附运营协议复印件、运营总结、专业组织资质证明、获奖证书、运营照片(6张以上)等相关证明材料,经街道审核确认无误后,由所在街道将纸质材料报区民政局。
2.组织互审互评。区民政局组织各街道开展互审互评后,根据各街道互评结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局务会研究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3.拨付使用。根据互审、互评、审定结果,区民政局下拨补助资金。各街道收到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后按相关财务规定拨付给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不得截留、挪作它用,并落实公示制度。
五、监督管理
1.各街道和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是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沟通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街道照料中心的运营工作,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各街道要监督承接运营街道照料中心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切实确保补助资金用于街道照料中心的运营工作,定期抽查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2.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在申请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向社会公示并列入市场黑名单;同时对已经拨付的资金将予以追缴,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2年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参评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专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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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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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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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管理运营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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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社工师、护理员证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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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床位数(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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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老年人(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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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组织提供的服务种类:□家政服务 □医疗服务 □康复护理 □助餐服务 □生活照料 □文化娱乐 □体育健身 □精神慰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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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居家服务 人、医养结合服务 人、助餐服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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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材料(附后):□照片 □协议(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获奖证书(复印件) □运营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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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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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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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申请理由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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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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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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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该表格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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