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8-0100-2021-00019
- 备注/文号:泉丰人社〔2021〕30号
- 发布机构:区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4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办理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
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本局各有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区委办《关于办理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交办通知》(泉丰委办〔2021〕17号),区政府办《关于办理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交办通知》(泉丰政办综〔2021〕7号)要求,为做好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承办股室(单位)要认真对照《丰泽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情况责任分解表》和《丰泽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交办情况责任分解表》(见附件1、2),对办理事项认真研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亲自督促,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立足单位职责,认真完成建议或提案的办理任务,不得借故推诿。
二、讲究方法,提高办理质量
(一)办理工作实行独办、分办、主(分)办和协办工作责任制。独办:1个单位单独办理并答复代表或提案领衔人。分办:两个以上单位分别办理、分别答复。若我局为独办单位或分办单位之一的,则由具体承办股室(单位)单独办理答复。主(分)办和协办:凡建议或提案涉及到几个单位的,确定主(分)办单位负责答复。若我局为主(分)办单位的,要积极主动地与协办单位协调、联系,督促协办单位必须在交办的1个月内(政协提案在2个月内)主动将办理情况送交主(分)办单位汇总,由主(分)办单位行文答复,协办单位不得单独答复代表或提案人。若我局为协办单位的,则必须在交办的1个月内(政协提案在2个月内)主动联系主(分)办单位,并将办理情况函复主(分)办单位汇总,同时抄送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大人事代表委(区政协提案办)。
若建议或提案涉及我局多个股室(单位)的,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各协办股室(单位)要及时主动将办理情况送交牵头股室(单位),由牵头股室(单位)负责汇总行文答复并联系代表或委员进行见面协商。
(二)承办过程要积极推行“两见面、三结合”。“两见面”即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的方法,与建议或提案领衔人联系和座谈,听取意见,说明情况,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三结合”即邀请建议或提案领衔人等召开座谈会,协商对话,相互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若无法直接见面的,可采用电话联系、电子邮箱、腾讯QQ、微信等现代化联络方式加强沟通、了解代表或提案领衔人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将具体办理措施征询建议或提案领衔人的意见后再答复。
(三)合理安排,克服“前松后紧”现象。各承办股室(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解表开展工作,克服以往“前松后紧”及在办理期限最后一个月内突击“加班”的现象;可以办但需要一个过程的,要明确办结时限和具体措施;一时难以办结的,要耐心说明原因;确实解决不了或超越本级办理范围的,要有充分的理由并解释清楚,切忌空话、套话、大话、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同时要负责向区直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并积极跟进问题进展情况,适时通报代表或提案领衔人。代表或提案领衔人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原承办股室(单位)必须端正态度,认真对待,重新抓紧办理,并在1个月内重新答复代表或提案领衔人。
(四)凡承办建议、提案的主办(分办、独办)单位,在办理完毕后10日内应认真进行总结,将办理情况书面报送区政府督查室汇总(附送电子文档),有涉及党群机关的建议、提案报送区委督查室(附送电子文档),并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委、区政协提案办。在办理期限内,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办理单位进行督查。
三、规范行文,做好答复反馈
建议、提案答复时,应严格按照统一规范行文格式答复建议、提案领衔人,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和单位领导要严格把好关。①答复应以单位正式文件打印,文号编“函”字号,标题要规范:如《关于丰泽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XXX号建议的答复函》(详见附件3、附件4);②要注明建议、提案的答复类型(标注于标题的右上角),答复类型分为:“A”类(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或建议已采纳)、“B”类(所提问题拟解决或建议拟采纳)、“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E”类(协办意见已反馈给主办单位);③答复应署名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及联系电话、答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各承办股室(单位)应根据答复内容并与代表可提案领衔人沟通,按照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确定答复函的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⑤各承办股室(单位)应填写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单(详见附件5),连同答复函送区分管领导(挂钩区领导)审阅后,再正式答复代表或提案领衔人;⑥各承办股室(单位)在答复建议或提案领衔人时,应同时附送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6),并及时收回反馈表;⑦寄送建议和提案时统一采用挂号寄送,做到件件有据可查;⑧对已经办结的建议或提案,承办股室(单位)应及时将答复函(含电子文档)、办理单、反馈表一并报送局办公室,再由办公室统一报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委(或区政协提案办)、区委督查室(或区政府督查室)汇总统计。
四、严格时限,提升办理实效
各承办股室(单位)应立足单位职责,抓紧办理答复,严格按规定期限答复,建议和提案请分别于5月10日前、7月12日前办理完毕,并将答复函(纸质和电子档)、办理单和反馈表一并报送局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汇总报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委(或区政协提案办)、区委督查室(或区政府督查室)备案。办公室要将建议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录入“内网平台”,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对丢失、积压、故意延迟办理建议提案的,或在办理中相互推诿、敷衍塞责、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区政府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并纳入绩效考评。
各承办股室(单位)要把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提升办理实效上,重点抓好代表、委员所提建议的落实兑现,避免“重答复、轻落实”现象,针对一些答复类型为B类或C类的建议,还应继续做好代表建议的继续办理落实工作。并认真开展“回头看”(人大2021年7月,政协2021年9月),对承办的建议、提案根据最新落实进展情况重新确定答复类型并形成反馈表报区政府督查室(详见附件7)。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报送、录入情况将作为区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对各承办单位年度绩效评估评分的参与依据。办理过程中遇到不明确事项,可联系:
人大人事代表委联系人:吴艳丽、林颖,联系电话:22500802、22501080,邮箱fzrddbw@163.com、办公地址:区公务大楼东楼211室。
区委督查室联系人:杜志谦、联系电话:22535155,邮箱qwdcs501@163.com,办公地址:区公务大楼主楼301室。
区政府督查室人大建议联系人:李露宇、联系电话:22508281,政协提案联系人:林志昆、联系电话:22508820,邮箱zfdcs401@126.com,办公地址:区公务大楼主楼401室。
政协提案办联系人:黄亚雄、联系电话:22505939,邮箱fzzxtab@163.com、办公地址:区公务大楼西楼305室。
附件:1.丰泽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情况责任分解表
2.丰泽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交办情况责任分解表
3.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4.政协提案答复格式
5.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单
6.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
7. 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回头看”反馈表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
丰泽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情况责任分解表
序号 |
编号 |
类 别 |
案 由 |
建议人 |
承办股室 |
承办人 |
联系方式 |
分管 |
区直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1015 |
教科文卫 |
关于解决学校代课教师待遇问题的建议 |
庄娟珍 |
工资股 |
何 凝 |
22508208 |
邱熙莲 |
主办:教育局 协办:人社局 财政局 |
4月10日 |
2 |
1034 |
综合类 |
关于对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进行行业安全知识、行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的建议 |
吴建家等2名代表 |
就业股 |
曾华林 |
22594699 |
薛 建 |
主办:市场监管局 协办:人社局 商务局 教育局 住建局 |
4月10日 |
3 |
1059 |
财经类 |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社保缴费工作的建议 |
杨婷婷 |
社保中心 |
何丁丁 |
22519877 |
洪万芳 赖黎君 |
分办: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丰泽分中心 人社局 税务局 |
5月10日 |
4 |
1070 |
财经类 |
关于加强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融合建设的建议 |
张澍楠 |
就业人才中心 |
李舒霞 |
22508200 |
薛 建 |
分办:海西广告园区管委会 丰泽交警大队 人社局 |
5月10日 |
5 |
1099 |
综合类 |
关于适度提高临时工等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 |
吴炳阳等2名代表 |
工资股 |
何 凝 |
22508208 |
邱熙莲 |
分办:人社局 财政局 |
5月10日 |
6 |
1101 |
综合类 |
关于及时落实防疫人员卫生防疫津贴的建议 |
吴炳阳等2名代表 |
工资股 |
何 凝 |
22508208 |
邱熙莲 |
分办:人社局 卫健局 财政局 |
5月10日 |
以下有涉及党群机关的建议,报送区委督查室 |
||||||||||
7 |
1080 |
综合类 |
关于街道抽调征迁项目干部进行单列绩效考评的建议 |
许秋菱 |
人事管理股 |
卓少东 |
22508209 |
邱熙莲 |
分办:组织部 人社局 |
5月10日 |
8 |
1100 |
综合类 |
关于进一步改善机关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建议 |
吴炳阳等2名代表 |
退干中心 机关社保 |
林白静 黄 芳 |
22508208 22519883 |
邱熙莲 赖黎君 |
分办:财政局 人社局 老干局 |
5月10日 |
附件2:
丰泽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交办情况责任分解表
序号 |
提案编号 |
案 由 |
提案单位 (人) |
承办股室 |
承办人 |
联系方式 |
分管 |
区直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012 |
关于我区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的建议 |
致公党丰泽区工委会 |
就业股 就业人才中心 |
李舒霞 曾华林 |
22508200 22594699 |
薛 建 |
主办:商务局 协办:人社局 金融局 财政局 税务局 |
5月10日 |
2 |
013 |
关于小微园区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对策建议 |
致公党丰泽区工委会 |
就业人才中心 |
李舒霞 |
22508200 |
薛 建 |
分办:发改局 税务局 人社局 |
7月12日 |
3 |
017 |
打造科技创新摇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 |
九三学社丰泽区工委会 |
就业人才中心 |
李舒霞 |
22508200 |
薛 建 |
主办:工信科技局 协办:发改局 人社局 金融局 财政局 |
5月10日 |
4 |
018 |
关于整顿工程建设行业欠款的建议 |
九三学社丰泽区工委会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夏明华 |
22505371 |
林涓华 |
主办:住建局 协办:人社局 公安分局 |
5月10日 |
5 |
037 |
关于加速丰泽区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 |
陈润年 潘玲玲 |
就业股 就业人才中心 |
李舒霞 曾华林 |
22508200 22594699 |
薛 建 |
分办:民政局 卫健局 人社局 |
7月12日 |
6 |
044 |
关于加强部门合作,促进丰泽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思考 |
郭峰 苏恒 |
社保中心 |
何丁丁 |
22519877 |
洪万芳 赖黎君 |
分办:人社局税务局 公安分局 民政局 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丰泽分中心 |
7月12日 |
丰泽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交办情况责任分解表
序号 |
提案编号 |
案 由 |
提案单位 (人) |
承办股室 |
承办人 |
联系方式 |
分管 |
区直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7 |
046 |
关于加强社区卫生中医药服务功能的建议 |
民盟丰泽区工委会 |
人事管理股 工资股 |
卓少东 何 凝 |
22508209 22508208 |
邱熙莲 |
分办:卫健局 人社局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丰泽分中心 |
7月12日 |
8 |
059 |
关于强化企业在岗职工产教融合教育培训的建议 |
吴志辉 |
就业股 |
曾华林 |
22594699 |
薛 建 |
主办:人社局 协办:教育局 |
7月12日 |
9 |
068 |
关于积极推进我区“体医融合”发展的建议 |
蔡榕年 |
人事管理股 |
卓少东 |
22508209 |
邱熙莲 |
分办:卫健局 文体旅游局 教育局 人社局 |
7月12日 |
10 |
069 |
关于完善我区居家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 |
蔡榕年 |
就业股 工资股 就业人才中心 |
李舒霞 何 凝 曾华林 |
22508200 22508208 22594699 |
薛 建 邱熙莲 |
主办:民政局 协办:卫健局 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人社局 教育局 各街道办事处 |
5月10日 |
11 |
078 |
关于依法开展、引导和规范、治理我区地摊经济的建议 |
民革丰泽工委会 |
就业股 |
曾华林 |
22594699 |
薛 建 |
主办:城管局 协办:市场监管局 司法局 金融局 税务局 人社局 |
5月10日 |
丰泽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交办情况责任分解表
序号 |
提案编号 |
案 由 |
提案单位 (人) |
承办股室 |
承办人 |
联系方式 |
分管 |
区直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2 |
086 |
关于加强丰泽区乡医队伍建设的建议 |
农工党丰泽区工委会 |
人事管理股(职称股) |
卓少东 陈晓梅 |
22508208 22508205 |
邱熙莲 |
分办:财政局 卫健局 人社局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丰泽分中心 |
7月12日 |
13 |
087 |
关于提高我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 |
农工党丰泽区工委会 |
人事管理股 |
卓少东 |
22508209 |
邱熙莲 |
分办:人社局 财政局 |
7月12日 |
14 |
088 |
关于现代化治理背景下提升丰泽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公共卫生危机能力的建议 |
农工党丰泽区工委会 |
人事管理股 |
卓少东 |
22508209 |
邱熙莲 |
分办:卫健局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人社局 |
7月12日 |
15 |
089 |
关于强化泉州市企业在岗职工产教融合教育培训的若干思考 |
林思妮 黄增强 郭银钹 |
就业股 |
曾华林 |
22594699 |
薛 建 |
主办:人社局 协办:教育局 |
7月12日 |
16 |
104 |
巩固“双创”成果,提高新阶层人士职业素养的若干建议 |
台盟丰泽区工委会 |
就业股 |
曾华林 |
22594699 |
薛 建 |
主办:人社局 协办:发改局 |
7月12日 |
丰泽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交办情况责任分解表
序号 |
提案编号 |
案 由 |
提案单位 (人) |
承办股室 |
承办人 |
联系方式 |
分管 |
区直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7 |
107 |
关于推动制造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建议 |
台盟丰泽区工委会 |
就业人才中心 |
李舒霞 |
22508200 |
薛 建 |
主办:工信科技局 协办:招商办 人社局 |
5月10日 |
18 |
110 |
关于实施企业生存状况普查,支持有生存韧性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建议 |
民建丰泽区工委会 |
就业人才中心 |
李舒霞 |
22508200 |
薛 建 |
分办:金融局 税务局 人社局 |
7月12日 |
以下有涉及党群机关的提案,报送区委督查室 |
|||||||||
19 |
004 |
解决民营企业发展的三大难题 开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新格局 |
李少婷 吴有忠 |
就业人才中心 社保中心 |
李舒霞 何丁丁 |
22508200 22519877 |
薛 建 赖黎君 |
分办: 组织部(人才办) 工信科技局 人社局 金融局 税务局 |
7月12日 |
20 |
009 |
关于营造民营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的建议 |
庄毅堃 潘玲玲 黄伟才 |
就业人才中心 |
李舒霞 |
22508200 |
薛 建 |
分办: 组织部(人才办) 发改局 商务局 人社局 金融局 |
7月12日 |
21 |
031 |
关于发展女性就业创业培训的提案 |
张庆梅 |
就业股 就业人才中心 |
李舒霞 曾华林 |
22508200 22594699 |
薛 建 |
分办: 妇联 人社局 |
7月12日 |
22 |
041 |
关于推动我市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考 |
王铮楠 |
就业人才中心 就业股 |
李舒霞 曾华林 |
22508200 22594699 |
薛 建 |
分办: 组织部(人才办) 财政局 教育局 人社局 |
7月12日 |
23 |
049 |
关于加强对我区留学归国创业人员建议与对策 |
林世哲 陈超新 |
就业人才中心 |
李舒霞 |
22508200 |
薛 建 |
分办: 台港澳办 人社局 金融局 |
7月12日 |
24 |
071 |
关于完善我区失能半失能老人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议 |
民革丰泽工委会 |
就业股 |
曾华林 |
22594699 |
薛 建 |
分办: 组织部(人才办) 卫健局 人社局 |
7月12日 |
25 |
105 |
关于促进台湾青年一代来丰泽创业就业服务措施的提案 |
台盟丰泽区工委会 |
就业人才中心 就业股 |
李舒霞 曾华林 |
22508200 22594699 |
薛 建 |
分办: 组织部(人才办) 宣传部(网信办) 台港澳办 人社局 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 |
7月12日 |
注:承办股室(单位)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各协办股室(单位)要及时主动将办理情况送交牵头股室(单位),由牵头股室(单位)负责汇总行文答复并联系代表进行见面协商。
附件3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局
×××函〔2021〕××号
答复类别:×类
关于丰泽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号建议的答复函
×××等×位代表(或××代表团):
您(们)提出的《关于××××××××××的建议》(第××)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正文)
分管领导:×××
经办人员:×××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公开属性)
抄送:
附件4
政协提案答复格式
×××××局
×××函〔2021〕××号
答复类别:×类
关于丰泽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
第×××号提案的答复函
×××等×位委员(或××单位):
您(们)提出的《关于××××××××××的提案》(第××)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正文)
分管领导:×××
经办人员:×××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公开属性)
抄送:
附件5
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单
领衔人 |
|
案由 |
|
编号 |
|
主 (分) 办 单 位 |
|
区 分 管 领 导 审 阅 意 见 |
区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注:请承办单位在区分管领导(挂钩区领导)审阅后,一并报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委(或区政协提案办)、区政府督查室存档。
附件6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
编 号 |
人大 |
|
建议 (提案)人 |
|
承办 单位 |
|
||||||||||
政协 |
|
|||||||||||||||
案 由
|
|
|||||||||||||||
是否开展两见面三结合活动 |
时间 |
|
形式 |
|
地点 |
|
||||||||||
|
|
|
||||||||||||||
|
|
|
||||||||||||||
对 答 复 情 况 的 意 见 或 建 议 |
建议(提案)人签名: |
|||||||||||||||
满意 |
|
基本满意 |
|
不满意 |
|
注:(1)此表一式三份,由承办单位在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时,同时附送建议(提案)人;
(2)请建议(提案)人接到承办单位答复后,应同时征求附议人意见并填写反馈表,并于15天内分别寄送区人大联络委(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和承办单位;
(3)承办单位答复后,要负责跟踪落实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以便及时掌握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答复的意见。
附件7
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回头看情况表
报送单位: 类别:人大□政协□
编号 |
案由 |
原答复 类型 |
现答复 类型 |
回头看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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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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