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1-0100-2020-00032
    • 备注/文号:泉丰广联席办〔2020〕1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3
    丰泽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泽区2020年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30 09:28

    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现将《丰泽区2020年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丰泽区2020年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广告协同监管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一部门印发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要点》、全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创新广告监管机制、监管方式,加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广告协同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广告协同监管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广告导向监管清理整治含有“软色情”内容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依法严肃查处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涉及导向问题的违法广告。全力引导维护广告宣传正确导向,使“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成为广告活动的基本遵循,营造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

    (二)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加强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广告监管,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医疗、药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曝光典型违法广告案件。加强重点媒体、媒介广告监管,夯实互联网平台责任,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金融机构、医疗机构的管理,严肃查处平台和机构违规广告行为。

    1.加强医疗和“三品一械”广告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严肃查处未经审查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对广告审查部门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进行剪辑、拼接、修改,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广告等行为。

    2.推进学区房广告整治工作。重点打击房地产经营企业、广告经营单位和发布单位发布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内容,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条件作误导宣传,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的事项承诺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房地产广告。

    3. 抓好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关的广告监管工作。依法从严查处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行为,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违法广告,涉及口罩等防护产品及原辅材料的虚假违法广告,虚假招聘广告。

    4.开展金融理财广告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含有欺骗消费者、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助贷、招商、收藏品等金融理财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对民间借贷领域非法放贷、“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行为的整治。

    (三)治理规范互联网广告。以移动端互联网广告为治理重点,主动适应互联网广告迅速发展带来的监管形势变化,发挥各类广告监测平台作用,加大对泉州市重点平台、重点媒介的监测监管力度,督促互联网平台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坚决遏制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多发、易发态势。

    (四)推进户外广告内容整治。加大户外广告内容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引导户外广告内容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进一步促进我市城乡面貌品质提升。

    三、部门职责

    (一)市场监管部门。履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组织对影响较大、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重点案件开展联合约谈、联合查处,适时组织开展联合调研。突出移动端互联网广告监管,进一步系统治理互联网广告,巩固深化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成果。完善广告监测机制,强化移动端互联网广告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和曝光力度。积极探索广告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二)党委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持续深入做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相关工作的宣传解读,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工作成效。协调新闻媒体曝光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开展舆论监督,协调加强网上不良信息管控。加强媒体管理,督促新闻媒体进一步健全广告刊播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法定广告审查义务,完善纠错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广告真实合法。同时,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大力整治互联网违法违规广告信息,加强网络正面宣传引导,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信息的网站平台。督促网站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成果,促进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三)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犯罪职能,重点打击民生领域虚假广告犯罪。对行政机关移送的涉嫌虚假广告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及时查处。对阻碍行政机关开展广告监管执法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及时查处。

    (四)卫生健康部门。落实“放管服”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医疗机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加强医疗广告(含中医医疗广告)审查工作,规范医疗广告宣传行为。将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开展违法中医医疗监测,探索开展互联网违法中医医疗的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中医医疗机构。加强健康科普宣传,传播健康知识,引导群众提升健康素养,建立科学正确的健康观。

    (五)人社部门督促指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及发布真实合法、有效的招聘信息。对疫情期间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从严予以处理。

    (六)住建部门。依法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及时公告房地产预售情况。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

    (七)金融监管部门。会同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加大非法集资等金融理财内容广告的整治力度。支持其他金融管理部门规范理财的信息公开和广告宣传行为。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部门通报的广告中涉及的金融机构、金融活动及有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及时进行甄别处理。

    (八)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依法经营,依法清理、整治未经许可的户外广告;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联动、协作,及时将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的企业(单位)信息抄送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落实监管责任。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宣传,集中曝光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前移监管关口,引导行业自律。注重加强行业自律指导,将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引导广告从业人员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平,依法依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探索建立法律层面、道德层面和行业自律层面多管齐下的广告行业治理格局。

    (三)推动协同共治,强化信用监管。加强部门间沟通及信息共享,强化联合部署、联合约谈告诫、联合执法、联合调研,提升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协调调度能力。建立广告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尤其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疗服务、金融服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广告信用监管格局。

    (四)治理行业乱象,强化扫黑除恶。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针对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摸查,发现相关黑恶线索及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