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1-0100-2021-00013
    • 备注/文号:泉丰打传办〔202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9
    泉州市丰泽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3 17:25

    丰泽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传销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目标,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运作,切实维护我区社会经济安定稳定,同时根据《泉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泉打传办〔2021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近年来,我区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传销态势总体平稳可控,但传销形势仍复杂多变、不容乐观,高压严打的劲头仍不能松懈。各成员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预防和打击传销作为防范重大风险、维护和谐稳定的重点任务之一,提高工作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按照“发现要早、打击要准、处置得当、防止蔓延”的要求,继续保持严防严控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对传销尤其是网络传销的预警防控,积极防范化解因传销引起的经济社会风险,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

    ()健全领导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党委和政府主导下的传销属地联防联控严打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部门间信息互通会商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打传工作,开展传销态势和具体线索会商研判,尤其对传销与非法集资、诈骗、非法金融活动等其它违法犯罪相交织的行为,一旦发现线索苗头,应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定性、协调处置。

    ()强化考核督导。认真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工作,落实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对出现传销人员长期在辖区内大规模聚集,对大型网络传销组织所属市场主体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未及时依法采取整改、取缔、处罚、打击等措施,因打击传销措施不力、处置不当或执法不当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上级部署或交办重大传销案件的办理、维稳工作落实不力等情况的,可视情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责任人、年度考评扣分、抄告监督监察部门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整改。

    三、强化情报支撑,抓好源头防控

    ()实施网络监测。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配备网络监测专业人员,有效应用网络监测系统和电子取证设备,加强与网络安全和大数据服务企业的合作,组织开展网络传销行为监测分析,尽早发现和精准打击各类新型传销违法犯罪行为。

    ()畅通信息渠道。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公安部门110指挥中心要认真受理转办涉嫌传销举报线索,梳理分析历史举报记录,研判传销行为趋势,为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提供情报支持。其他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关注、收集涉嫌传销违法犯罪线索信息,及时通报给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并积极履行本单位职责、主动配合处置。

    ()加强基层管理。基层公安、市场监管、综治、街镇社区管理部门要对可能涉及传销活动的重点行业、区域、场所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重点加强对金融投资、电子商务、保健食品、直销等传销活动高发或者风险集中行业,对招商推介活动、大型会销、体验式消费、直销会议等敏感销售场景,对外来人员集中地和出租屋等传销人员容易聚集藏身的地点进行排查。要落实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措施,消除影响安全稳定的传销隐患。

    四、依法严厉打击,分类稳妥处置

    (一)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涉嫌传销线索的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制定和采取合法合理的处置策略。坚持抓早打小、多措防范干预,对有苗头但尚未实际实施的涉嫌传销行为倾向,或者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传销行为,要灵活运用提醒、约谈、告诫、发布风险预警提示、行政查处等多种干预措施,配合运用登记注册、商标注册、广告监管等围栏手段,努力消灭传销苗头隐患,避免坐大成势。

    ()强化打击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区域联动协作、密切行政司法衔接,确实提升打击合力。要把握查处重点,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的传销行为以及利用传销为手段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同时结合打击新型网络传销要求,重点打击以“购物返利”“微商分销”“虚拟货币”“网络游戏”“慈善互助”“金融理财”“旅游直销”“加盟创业”“广告任务”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对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较重,但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传销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行政查处力度,依法惩处规制;对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坚决实施刑事打击,形成强大震慑效应;相关成员单位要积极为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查处传销案件提供支持和协助,依法处置传销活动中伴生的、属本部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其他违法行为。要锁定重点打击对象,在重点打击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的同时,严惩传销骨干分子。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单位决定查办案情重大、风险较高的传销案件前,应及时报告政府,并抄告区打传办。

    ()积极稳妥善后。各单位要制订处置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分析研判和后续处置。全力做好传销善后维稳工作,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配合公安部门加强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稳控,防止非法集访、越级上访,将涉稳风险化解在当地。要稳妥把握传销违法犯罪案件对外宣传和信息披露的口径、时机、方式和渠道,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五、深入宣传教育,推动群防群治

    ()推进无传销创建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继续推进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促进禁止传销知识普及化、查禁传销工作制度化、传销监测执法专业化,使各类传销活动得到进一步遏制,力争实现辖区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窝点、无传销活动工作目标。

    ()广泛开展反传销宣传。要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动员各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园区开办者、学校、企业等共同参与,深入基层群众和特定群体,全面开展反传销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园区、进广场、进农村、进网络”活动。为落实打传平安综治考评要求,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区打传办举办的反传销集中宣教活动。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利用本单位政务宣传载体和行业系统资源共同开展反传销宣传。近期区打传办制作了2021年版反传销宣传素材(见附件),敬请各成员单位于近期组织发布宣传(可先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发布),并于2021415号前将网页截图、现场照片等电子文档资料打包发送至区打传办(外网邮箱532819107@qq.com,注明单位、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作为2021年度打传工作履职佐证材料存档。

    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打击传销队伍建设。注重培养打击传销专业骨干力量,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加强实案剖析指导,提升执法人员查办处置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打造拳头执法力量。

    ()加强打击传销经费保障。争取把打击传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或明确在综合保障经费中列支,并通过其他途径多方争取财政经费支持。

    ()加强信用信息应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将查处的传销案件、参与传销违法人员录入市场监管总局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用管理,依法对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相关责任主体从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表彰奖励等方面实施惩戒,全面压缩传销生存发展空间。

    请各成员结合本通知要求及对照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打传项目考评标准(该标准待市打传办发布后,另行发文给各成员单位),对本年度本单位打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底之前将工作总结及有关佐证资料报送至区打传办(挂靠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15280256701,联系人:董盛,联系邮箱:532819107@qq.com)

    附件:2021年版反传销宣传素材。

     

                                            泉州市丰泽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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