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1-0100-2021-00025
    • 备注/文号:泉丰市监〔2021〕4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18
    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涉企收费的通知
    时间:2021-06-22 15:40

    各涉企收费单位: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市监价监〔202189号)要求,按照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落脚点,现我区进一步清理整治涉企收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全面梳理收费事项,涉及向企业收费的事项以及有关文件,无论是本级、下属机构还是第三方收费均纳入清查范围。

    (一)开展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收费清理整治;

    (二)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清理整治;

    (三)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收费监管;

    (四)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

    (五)加强交通物流领域收费监管。

    二、清理整治标准

    (一)严禁超越权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调整收费(价格)标准。

    (二)严禁将应由审批部门承担的检验检测评估等中介服务事项费用转嫁或变相转嫁企业承担。

    (三)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购买、接受指定的设备或服务。

    (四)严禁下属单位、中介机构或第三方借用行政资源捆绑服务、搭车收费。

    (五)严禁收费项目取消、减免后仍继续收费或按原标准收费。国家、省、市、区各级制定实施的疫情防控期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列入重点关注项目。

    (六)严禁行业协会、商会重复收取会费、只收费不服务。

    (七)严禁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涉企收费行为。

    三、全面梳理自查,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对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述清理整治标准,全面组织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填报《丰泽区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1)加盖公章,并将2020年的涉企收费情况以书面小结形式加盖公章于623日前报送丰泽区市场监管局(丰泽区刺桐北路瑞祥西苑1号楼1楼)。没有相关收费事项的,也应填报自查情况表并予以说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林燕绮,联系电话0595-22150332

    四、开展复核抽查

    由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复核抽查小组,结合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企业投诉举报反映集中的问题,对重点领域开展复核抽查。对复核抽查发现的典型案例予以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附件:《丰泽区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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