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9-0100-2023-00041
    • 备注/文号:泉丰政建〔2023〕1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26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3-06-26 17:54
     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

    为确保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陈晓龙  党组书记、局长

    组长    副局长、三级主任

    骆永灿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耀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尤婷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傅孙锋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李中辅   四级调研员

    成  员:  李艺苑   办公室主任

    陈伯成   建工股股长

    黄世雄   审批股股长

    庄志发   物管股负责人

    吴舟腾   质量中心主任

    洪  斌   安全中心主任

    余  海   交服中心主任

    蔡秋茹   征收中心主任

    杜福生   消防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艺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成员由胡梅妹和与局机关各相关室、下属事业单位“三项制度”工作联络员组成。 如遇人事调整,由继任者承担相应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局主要负责人为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部署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局机关各相关股室、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各自股室、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内容,对中央、省、市、区文件中已作出明确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贯彻执行,确保“三项制度”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优化工作协调机制。局机关各相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解决我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协调及联络、法制审核、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装备及经费保障及日常宣传,并配合做好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支撑保障工作;审批股主要负责行政审批和“放管服”工作;各相关执法股室(中心)根据年度执法计划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细化本股室(中心)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相关制度措施,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等工作,加强与市住建局、区司法局对口科室的对接和沟通。 

      (三)鼓励探索创新。局机关各相关股室、局下属事业单位在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任务的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方式和方法,培育先进典型,发掘工作亮点,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机制。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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