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3-0100-2024-00017
- 备注/文号:泉丰北函〔2024〕24号
- 发布机构:北峰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2
区民政局:
《关于社区去除承担行政专业任务的建议》(第1107号)收悉,我单位的答复如下:
一、明确履行职责事项。严格按照《泉州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泉州市社区居委会有关职责事项的通知》,明确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20项、社区居委会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61项,进一步理顺社区工作关系,切实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推动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培育公共服务职能。对社区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清理,把属于专业技术的行政下派事务,交由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组织机构办理。把居民事务办理、协商议事、纠纷调解、扶贫济困、文明建设等公共服务作为社区主要工作任务,强化社区为民办事的服务者角色。
分管领导:张桑辉
经办人员:庄春辉
联系电话:13636920565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北峰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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