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700-2020-00033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0〕51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加快推进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东梅社区和北星社区,东至柯石水库和居民区及泉州师院,西至山地,南至山地及居民区,北至废弃采石场(祥见: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二、拟征收实施单位
确定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作为本次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补偿安置工作。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该项目属划拨用地,符合法定土地征收条件,符合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四、土地现状调查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由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等进行清点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范围内暂停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指定东海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林良星,联系电话:0595-22910008
特此通告。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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