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700-2021-00082
    • 备注/文号:泉丰政征告〔2021〕10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1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1-10-22 17:10

    为实施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区已于202069日发布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公告时间为202069日至6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征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公告如下: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使用)面积:28.736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柯石水库和居民区及泉州师院,西至山地,南至山地及居民区,北至废弃采石场(祥见: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东海街道东梅社区和北星社区。            

      4.征地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用地建设,属于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该项目已完成土地现状调查、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本公告为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项目征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居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海街道办事处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110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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