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700-2021-00089
    • 备注/文号:泉丰政征告〔2021〕17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7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19储备用地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1-10-28 17:22

    为实施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2021-19号储备用地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8.9954公顷 

    2.征地范围:北至宫口路、南至海韵街、东至毓才街、西至规划中的刺桐路北拓。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华大街道新铺社区。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2021-19号储备用地建设项目,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属于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1028日至20211111日组织华大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华大街道办事处代表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对抢栽抢建的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华大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丰泽区人民政府,由华大街

    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2021-19号储备用地勘测定界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110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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