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700-2021-00092
- 备注/文号:泉丰政征告〔2021〕20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7
为实施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2021-22号储备用地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0.4586公顷
2.征地范围:北至南埔山公园,西至南埔山公园、南至环山西路、东至预留幼儿园用地。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城东街道新前社区。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2021-22号储备用地建设项目,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属于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11日组织城东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城东街道办事处代表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对抢栽抢建的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城东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丰泽区人民政府,由华大街
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2021-22号储备用地勘测定界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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