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300-2020-00029
- 备注/文号:泉丰政办综〔2020〕19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9
东海、城东、泉秀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做好防台风工作,现将修订后的《丰泽区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丰泽区重要渔港、天然避风港湾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丰泽区渔业防台风工作预案》(泉丰政办综〔2014〕158号)、《丰泽区重要渔港、天然避风港湾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泉丰政办综〔2014〕159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丰泽区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2、丰泽区重要渔港、天然避风港湾防台风应急预案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附件1
丰泽区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渔业防抗台风应急响应机制,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各有关部门开展防台风的各项工作,保障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泉州市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泉海渔〔2020〕25号),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修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成立区渔业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区海防大队大队长、泉州海警局丰泽工作站站长,东海、城东及泉秀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成 员: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后渚、乌屿边防派出所分管领导及各沿海社区主任。
主要职责:根据台风发展情况,部署和指导全区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风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渔村、渔港等防台风一线指导工作和赴重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二)区渔业防台风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两组”,即办公室、抢险救灾突击组、灾后技术服务组,组成人员和主要工作职责分别是:
1.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渔业防台风日常管理工作,参加台风期间的轮流值班;在台风期间及时传达省、市和本局防台风工作部署,了解掌握台风动态和渔船回港、养殖人员撤离上岸情况并及时向区防汛办和市海洋与渔业局报告。台风登陆后,及时了解掌握全区海洋与渔业行业在台风中的受灾情况,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根据防台风工作需要,随时准备深入防台风一线指导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电话:22197715,传真:22177715)。
2.抢险救灾突击组。组长由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成员由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海防大队、海警工作站、相关街道、社区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台风期间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3.灾后技术服务队。组长由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教导员兼任,成员由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相关街道、社区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深入灾区第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灾后渔船恢复性维修,做好技术检修和质量把关;做好灾后水产养殖生物病害趋势测报,养殖区水质监测,为灾区政府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三)街道、社区主要职责
沿海街道要把海上渔船、养殖防台风工作纳入本单位防汛防台工作之中,落实包户、包片挂钩责任制。组织指导社区干部和渔民做好防台风工作,及时报告渔业防台风工作情况和灾情。
相关社区要将海上渔船、养殖防台风工作纳入社区防汛预案,详细编制海上渔船、养殖人员撤离路线图,建立包组、包片、包船人员与渔民群众之间挂钩联系制度。做好海上渔船、养殖情况的调查摸底,建立通讯录,指导渔民群众锚固渔船、加固养殖设施等防台措施,及时组织渔民安全撤离,组织社区群众参与抢险救灾,随时掌握灾情动态,及时上报有关资料。
二、应急响应
(一)台风生成阶段
当台风编号后或南海出现热带低压时:
1.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值班人员接到台风预测时,应与气象、防汛部门保持联系,密切监视和接收台风形成的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未来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将信息随时上报本局领导。
2.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领导接报后,应对台风或热带低压影响范围迅速作出推测判断,对本区渔船作业区范围有影响的,应立即布置防避台风工作,要求作业渔船就近或返港避风。
(二)台风消息阶段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消息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对已正式编号并可能影响我区的台风,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区渔业防台风领导小组组织部署有关人员进入防台风工作岗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相关领导轮流值班带班。
2.区渔业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部署,安排防台风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在防台风办公室值守,及时、准确向街道、社区、船管站、重点养殖企业传达市、区防台风工作部署,通知沿海街道、社区做好渔船回港避风、养殖设施加固和养殖人员撤离上岸的准备工作,了解掌握全区开展渔业防台风工作情况,并向区领导和市海洋与渔业局报告。
3.社区要利用广播、电话、信息台等方式向群众传达台风消息,立即启动包组、包片、包船挂钩联系制度,及时将台风消息通知到海上渔船和养殖人员。
街道、社区要勘察确定船只和人员的安全撤离路线以及避风人员安置地点,为下阶段的紧急撤离做好准备。
4.抢险救灾突击组进入防台风工作待命状态。
5.通知区海洋与渔业系统人员开启各种通信设备,保持信息、网络、通讯畅通。
(三)台风警报阶段
当省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后,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渔业防台风领导小组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对全区渔业防台风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指导全区渔业防台风工作。
2.加强值班力量,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领导轮流24小时值班带班,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分组轮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及时传达市、区领导或有关部门对防台风工作的重要指示,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通知在海上作业的渔业船舶全部返港,就近进港避风;并及时掌握全区渔船回港避风和养殖人员撤离上岸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向市海洋与渔业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沿海街道、社区按上级部署协助渔民做好渔业防台风工作,街道要加强值班,立即启动包户、包片挂钩联系制度,督促重点社区进一步落实防台措施;社区进一步落实包组、包片、包船联系制度,确保通知到位,不留死角;指定专人了解、掌握本地渔船回港避风和养殖人员撤离上岸情况,按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统一制作表格(见附件)填报,经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报区渔业防台风办公室。
4.抢险救灾突击组进入待命状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四)台风紧急警报(含台风登陆)阶段
当台风正面袭击或将在我市沿海登陆,外围风力已经影响我区,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后,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渔业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指定指挥员进驻岗位指挥全区渔业防台风工作。
2.渔业防台风领导小组根据出现险情或安全隐患,组织抢险救灾突击组投入抢险救助工作,并立即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视情况商请海警、海防、海事等部门支援抢险救助工作。
3.值班人员继续了解、掌握未回港避风渔船和养殖人员未撤离上岸情况,并及时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通知相关街道采取措施。
4.撤离渔民群众。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要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按照区政府下达的撤离命令,协助街道、社区做好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海上渔业船舶返港或就近进港避风、渔排和进港渔业船舶人员的撤离及渔排加固、渔业船舶锚固等工作:
(1)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渔排上的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撤离;
(2)在10级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主机功率44.1千瓦(60马力)以下的渔业船舶和渔排上人员撤离;
(3)在12级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主机功率110.3千瓦(150马力)以下渔业船舶上所有人员撤离上岸。除停泊在抗风等级12级以上风力的港口、锚地,且主机功率110.3千瓦以上渔业船舶留守3-4人值班外,其他所有的船上人员应全部撤离。
(4)在14级以上风力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渔船上人员撤离。
5.沿海街道、社区继续做好海上渔船、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全面掌握海上养殖人员撤离及船只进港避风情况,落实停港船只防撞防火措施。对拒不上岸的滞留人员,商请公安、海防等部门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转移,妥善安置和监管,并采取重点监控和集中监管措施严禁他们返回渔船,及时统计报告人员船只撤离情况和灾害损失情况。
6.灾后技术服务队进入待命状态。
(五)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根据气象部门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解除台风警报的信息和指示,及时向沿海街道、社区及渔业信息岸台转发布解除海上台风警报消息,宣告渔业防台风工作结束。
(六)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1.根据渔业防台风领导小组的部署,灾后技术服务队分组赴渔区、渔港、水产养殖区指导灾后渔船恢复性维修,开展病害趋势测报、养殖区水质监测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根据灾区需要,及时协助养殖户采购水产种苗、渔药、饲料等渔用物资,做好渔业生产的恢复重建工作。
2.各街道、社区要全力帮助受灾群众做好灾后自救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并将受灾情况在台风过境3小时内上报渔业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3.渔业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掌握全区渔业受灾情况,汇总上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附则
本预案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本预案所称台风,为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等各类热带气旋的通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丰泽区防御 年第 号台风 渔船回港避风统计表
单位:(盖章) 单位:艘
项目 单位 |
一、本地回港渔船 |
60马力以上渔船 |
60马力以下乡镇船舶 |
二、本地未回港渔船 |
三、外籍在港渔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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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拖网 |
辅助船 |
小计 |
小型渔船 |
辅助船 |
小舢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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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 |
浔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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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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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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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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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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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 |
金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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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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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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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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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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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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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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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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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丰泽区重要渔港、天然避风
港湾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我区沿海有关街道、社区、各部门处置渔港和渔业船舶安全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渔业海事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的暂行规定》、《丰泽区渔业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等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期间我区渔业船舶突发安全事件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丰泽区渔港、天然避风港湾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决定预案的启动;督促沿海街道将浔埔渔港防台风工作纳入防汛工作预案;协调做好渔港安全事故的处置和善后工作;渔港安全事故发生后,统一协调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渔区救助力量,积极参与救援行动;建立应急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网络的畅通;决定预案的调整和终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四、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丰泽区渔港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区渔港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及时启动渔港防台风工作预案,制定渔港防台风具体工作方案,负责收集、核实渔船进港避风情况,及时向区渔港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海洋与渔业局报告。组织对渔港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2.各有关部门职责
沿海街道、区有关部门在区渔港、天然避风港湾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联合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好渔船就近进港避风和船上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1)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加强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街道办事处的联系,密切注意风情、雨情、水情、潮情,及时向沿海、沿江街道办事处及有关社区通报台风警报最新信息,将区防汛指挥部防抗台风工作部署、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迅速通报至渔区相关单位,并按时间顺序作好记录,了解渔船回港避风及人员撤离情况,同时派出人员到渔港协助指挥渔船进港避风停泊。
(2)沿海街道办事处:派出人员到辖区渔港、天然避风港湾现场指挥协调,禁止所有渔船出海,通知所有渔船一律就近进港避风,选择背风方向加锚、加缆。渔船进入避风港后尽可能按大小、钢木分类停泊,并做好停泊渔船数量的统计。小型渔船人员应离船上岸避风,同时做好危急情况下的疏导和防撞、防火等安全工作。
(3)公安边防部门:派出人员配合指挥渔船进港避风停泊,必要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确保渔船停泊有序、安全避风。
(4)区应急局:协助灾区街道做好救灾安置工作,调运救灾物资,安排好灾民生活,积极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5)丰泽海事处:配合防台工作,督促客货船等航运船在避风锚泊时不得阻碍渔港渔船的进港航道,避免影响渔船进入渔港及天然避风港湾进行应急避风。
(6)区财政局:负责渔港、天然避风港湾防台风工作经费保障。
五、应急响应与具体措施
1、根据气象预报,预计风力等级到达8级之前6小时,区政府下达撤离命令,在渔港内避风的60马力以下渔船应撤离所有人员,60马力以上渔船除留守1至2人值班外,船上其他人员应全部撤离上岸。风力在到达10级之前3小时,所有渔船人员应全部撤离上岸。
2、船舶进入渔港避风,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指挥调度,应按以下顺序进行避让:进港船避让出港船;小型船避让大型船;机动船避让非机动船;在航船避让抛锚船;外来就近避风渔船必须绝对服从指挥;指挥防台的公务船舶在本港内有优先通行权。
3、根据辖区内渔港的抗风等级,若预计台风来临时将超过该渔港的抗风能力,应及时通过街道、社区通知本港渔船立即转移到能抵御本次台风的安全渔港。由于强风期间渔港的渔船因停泊数量较多可能出现局部拥挤,转港渔船应服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挥。街道、社区应及时通过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了解拟往避风渔港的渔船停泊状况,及时向本港渔船发布各渔港尚可容纳停泊渔船容量信息,避免渔船挤往同一渔港。同时做好在危急情况下的疏导和防撞、防火等安全工作。
4、山美水库、金鸡拦河闸如急需泄洪,区防汛办应提前通知东海街道、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泄洪时间及洪峰到达渔港时间,及时组织做好渔船锚固、加缆,防止渔船倾斜、互碰和冲走冲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丰泽区渔港、天然避风港湾渔船防台避风情况表
渔港 名称 |
渔港 所在地 |
港口 朝向 |
本渔港现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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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埔渔港 |
浔埔 |
西南 |
渔港等级 |
可避台风等级 |
港池内水域面积(㎡) |
目前拥有渔船 |
可容纳渔船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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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12级以上 |
84000
|
船数(艘) |
其中50T以下 |
其中50T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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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350 |
100 |
|
东海浔埔船管站联系电话:2291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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