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400-2021-00014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1〕19 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2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关于批准丰泽区云谷慢学园幼儿园1部国标专用校车使用许可的请示》(泉丰教〔2021〕17号)收悉。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局提出的丰泽区云谷慢学园幼儿园车牌号为闽C55582的国标专用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限从2021年3月 12日至2026年3月11日),及其包含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请你局加强对丰泽区云谷慢学园幼儿园的监管,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并协同区住建局、丰泽交警大队等部门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此复。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