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2-04-26 09:44 阅读人数:1

泉丰教〔2022〕27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为落实我区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促进我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1年9月1日前由丰泽区教育局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含中职、中小学、幼儿园、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二、年检时间

2022年425日至6月20日

三、年检办法及步骤

(一)区教育局按片区督察组管理权限负责本片区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

(二)各民办学校,应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年检申请表和年检内容进行年检,《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申请表》(见附件)和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需上报区教育局存档。

(三)本次年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采取书面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的形式,年检结论依据民办学校书面材料审核、实地检查结果、随机抽查结果及日常监管综合确定。区教育局将结合年检工作,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小组,随机检查区直民办学校。

四、年检主要内容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校园和谐、稳定。

(二)党团组织建设。完善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制度。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书育人各环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三)组织机构设置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建立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依法制定学校章程。董事长、董事会成员、学校章程变更后及时报教育局备案。学校变更名称(办学类型、办学内容)、办学地址、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按规定到审批机关办理变更审批。建立以学校章程为基础的配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后勤保障、消防、食品安全、卫生、人事、财务、档案、印章管理等相关制度并得到落实。按规定成立教代会、团委会、学生会等组织,维护师生利益。妥善处理学生退学退费问题,畅通申诉渠道。

(四)师资队伍建设。按规定建立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聘请符合资格的教师任职。学校与教师签订规范的聘任合同,建立教师年度考核和奖惩制度等。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规范办学。按照学校章程开展活动。校园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招生简章和广告按规定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教育主管部门各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群众诉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六)财务管理。依法设立会计机构,按要求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会人员。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照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七)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学校校舍符合建筑质量和消防安全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无安全隐患。

五、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区直民办学校要对照年检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如实填报年检表格和撰写自查报告,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送以下电子档材料:

(一)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自查报告(对照以上年检内容逐项进行自查);

(三)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民办学校各项收入是否存入学校银行账户,使用合法票据,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收取的费用是否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举办者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行为;民办学校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收费核准文件、设置食堂的学校需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需提供联合办学协议;

(五)学校章程(需盖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专用章或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学校章程如有修改,应附章程修改说明及董事会修改章程的会议纪录;

(六)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材料(由审批科调检,无须提供);

(七)学校教学场所、设施等校产的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建筑质量(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消防备案凭证);

(八)与其它教育机构、院校存在合作业务的,需提交合作办学协议。

以上所有年检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稿(文件压缩包统一名称“学校+2021年度年检材料”,包内材料按以上顺序一一罗列,申请表、自查报告和章程统一用Word文档,证件提供扫描图片),于5月31日前发送社管办邮箱171027465@qq.com;另整理完整纸质版材料(加盖学校公章),无需报送,实地检查时提供给检查组审核。

六、年检结果认定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对年检合格的学校,在《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申请表》和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检查合格戳记,并指导和督促学校到民政局等部门办理其他年检;对年检“不合格”的学校,根据具体内容要求学校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要保留原有年度检查记录。

年检结束后,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含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年检结论将于2022年630日前通过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的查询、监督,引导家长选择规范合格的民办学校就读。

七、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每年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以年检为契机,认真查找问题,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学校管理纳入法制轨道,认真执行年检制度,周密部署,确保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民办学校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报送年检材料,并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对于逾期不参加年检的学校,区教育局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三)2021年9月1日后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不参加本年度的年检。

 

附件:泉州市民办学校年检申请表(2021年度)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5日

 

 

抄送:泉州市教育局民管科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1

 

 

 

 

 

泉州市民办学校

 

 

2021年度)

 

 

 

 

称: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                 

期:                

 

 

学校名称

 

地址

 

办学内容

 

举办者

 

法人代表

 

校长

 

创办时间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办学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社会信用代码

 

餐饮服务

许可证编号

 

招生简章和

广告备案时间

 

学校

电话

 

董事会(理事会)成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职称

职务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职称

职务

 

 

 

 

 

 

 

 

 

 

 

 

 

 

 

 

 

 

 

 

 

 

 

 

 

2021年度在校生数

 

小学

 

初中

 

高中

 

寄宿生人数

 

2021年度招生人数

 

小学

 

初中

 

高中

 

其他

 

开办专业

(职业学校填写)

 

招收对象

(职业学校填写)

 

教职工

总人数

 

专任

教师

 

教师资格证

持证人数

 

为教师办理

各类保险人数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其中租用

平方米

教室

间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租用

平方米

实验室

间       

平方米

学生宿舍

平方米

图书馆(室)

平方米

图书

数量

2021年度学校

财务概况

学校开设的

银行账户

 

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2021年度收入

万元

2021年度

支出

万元

校舍是否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校舍是否有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备案凭证

 

本年度章程是否修改、备案

 

 

本年度办理何种登记变更

 

 

是否成立党组织

 

党员人数

 

党支部书记

 

是否成立

团组织

 

是否有

工会组织

 

学  校  自  查  报  告

 

 

 

 

 

 

 

 

 

 

 

(自查报告可另附页)

学 校 自 查 意 见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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