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0-0100-2026-00018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12
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丰泽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以及确定禁猎期和禁猎工具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10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5-22572035
电子邮箱:fzsfjy001@163.com
附件:1.《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以及确定禁猎期和禁猎工具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以及确定禁猎期和禁猎工具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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